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
二、就读校址 | 浦东校区地址:浦东新区源深路158号; 杨浦校区地址:杨浦区世界路200号; 所有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杨浦校区。 | |||
三、招生层次 | □本科■高职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 | |||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20年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和计划为: | |||
专业 | 招生计划 | |||
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 | ||||
25 |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25 | |||
30 | ||||
小计 | 80 | |||
无男女比例限制。 | ||||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 | |||
九、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60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
十一、 | 院校 | |||
十二、录取规则 | 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 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 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文化素质 1.合成总分不得低于190分,且学生必须参加市统一命题的素质技能 2.专业录取:报考我院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3.当合成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素质技能 4.征求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录取规则同上。 5.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学费7500元/年(沪价行[2000]120号) | ||
住宿费标准 | 12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 | |||
报名、考试费 | 报名费 14元/人;考试费: 26元/科。(沪价费[2006]005号) | |||
十四、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学生学期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举报电话:021-50582314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www.sma.edu.cn 招生信息网: /col/col12026/index.html 咨询电话:021-68768318 58317699 | |||
十七、其他须知 | 1.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未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参加文件规定的其他考试。 2.报名确认办法详见我校招生网。 3.本章程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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