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伊犁师范学院是一所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管理的普通高等师范学校,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新疆省立伊犁专科学校,1980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定名伊犁师范学院。
学校设有人文分院、数学与统计分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分院、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中国语言学院法学分院、艺术分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分院、教育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生物与地理科学学院等13个二级学院。学校以教师教育为特色,同时开设了适应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非教师教育类专业,现有49个本科专业、15个专科专业,涉及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历史学、法学、艺术学、管理学、农学和经济学10个学科门类,其中应用物理学(凝聚态物理)专业被列入本科一批次招生;有中国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学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覆盖27个二级学科。有工程硕士(化学工程)、教育硕士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已在8个学科专业领域招收硕士研究生。
专任教师681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263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561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2.40%,其中博士学位教师110人, 学校凝聚态物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基础数学、有机化学、植物学等5个学科获得“天山学者高层次人才特聘计划”团队岗位,聘任24名天山学者,学校有全日制在校生12926人,其中本科生11452人,专科生825人;硕士研究生522人;留学生127人。学院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同时常年招收研究生。
学院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引领诸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在少数民族教育研究、哈萨克文化研究、基础数学研究和凝聚态物理研究等方面形成了一定的优势和特色:“新疆哈萨克文化与民族现代化研究中心”获批自治区首批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与南京大学共建的“凝聚态相变与微结构实验室”被评为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新疆碳化硅复合陶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批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光学、凝聚态物理学与新疆鼎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学与伊犁州统计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哈萨克语言文学)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文化艺术研究所、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少数民族影视剧译制中心,合作建成4个自治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天然产物化学与应用重点实验室”被评为自治区教育厅普通本科高校重点实验室;中国少数民族语言(哈萨克语言)专业列为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应用物理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个专业获批自治区第二轮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建设点。凝聚态物理入选自治区“十三五”高原学科,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基础数学入选自治区“十三五”重点培育学科;大学物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化学与应用化学实验教学中心、生物科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被定为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物理学、近世代数教学团队被评为自治区级教学团队;学院已建成近世代数、现代哈语、大学物理学、有机化学、外国文学、复变函数、文学概论等7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有8位自治区级教学名师和8位自治区级青年教学能手, 自治区教学团队2个。学院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学者专家十余人。
学校占地面积1870.3亩,,校办农场2000亩,校园绿化面积达60%以上,环境优美,被誉为花园式学校。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570.72万元。图书馆总面积25000平方米,拥有各类适用图书131.08万册(含电子图书45.3万册),拥有一批现代化的教学、科研和训练场馆设施;并建成了集教学、科研、管理为一体的现代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
学院大力实施"人才立校、特色兴校、科研强校"战略,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进入了以内涵式发展为主的新阶段,学院各项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各族师生员工正齐心协力,奋发图强,力争将学院建设成为一所地方特色鲜明,重点学科领先,教师教育优势突出,服务社会能力强劲,区内先进,国内和中亚有重要影响的应用型大学;成为北疆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地方社会治理和维护稳定的智库,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排头兵,科教文化、国际交流和向西开放的桥头堡。
二、招生专业一览表
表.普通本专科招生专业一览表
序号 | 学院 |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位授予门类 | 修业年限 | 就读校区 | 学费 | 优惠政策 | 备注 |
1 | 法学分院 | 法学 | 兼招 | 法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100 | | 非师范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文科 | 法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100 | | 两者皆可 |
3 | 教育科学学院 | 学前教育 | 兼招 | 教育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100 | | 师范 |
4 | 教育科学学院 | 小学教育(文科方向) | 文科 | 教育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100 | | 师范 |
5 | 教育科学学院 | 小学教育(理科方向) | 理科 | 教育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师范 |
6 | 教育科学学院 | 教育技术学 | 理科 | 理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师范 |
7 | 体育分院 | 体育教育 | 体育类 | 教育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300 | | 师范 |
8 | 体育分院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体育类 | 教育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300 | | 非师范 |
9 | 人文分院 | 汉语言文学 | 文科 | 文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100 | | 两者皆可 |
10 | 中国语言分院 | 汉语言 | 文科 | 文学 | 四年 | 校本部 | 0 | | 非师范 |
11 | 人文分院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哈萨克语言文学) | 文科 | 文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100 | | 两者皆可 |
12 | 中国语言分院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哈萨克语言) | 兼招 | 文学 | 四年 | 校本部 | 0 | | |
13 | 人文分院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文学) | 文科 | 文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100 | | |
14 | 中国语言分院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 | 兼招 | 文学 | 四年 | 校本部 | 0 | | |
15 | 中国语言分院 | 汉语国际教育 | 文科 | 文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100 | | 非师范 |
16 | 人文分院 | 秘书学 | 文科 | 文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100 | | 非师范 |
17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兼招 | 文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800 | | 两者皆可 |
18 | 外国语学院 | 俄语 | 兼招 | 文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800 | | 非师范 |
19 | 人文分院 | 广播电视学 | 文科 | 文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非师范 |
20 | 人文分院 | 新闻学 | 文科 | 文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100 | | 非师范 |
21 | 人文分院 | 历史学 | 文科 | 历史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100 | | 师范 |
22 | 数学与统计分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科 | 理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师范 |
23 | 物理科学与技术分院 | 物理学 | 理科 | 理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师范 |
24 | 物理科学与技术分院 | 应用物理学 | 理科 | 理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非师范 |
25 |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 化学 | 理科 | 理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师范 |
26 |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 应用化学 | 理科 | 理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非师范 |
27 | 生物与地理科学学院 | 地理科学 | 理科 | 理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两者皆可 |
28 | 生物与地理科学学院 | 生物科学 | 理科 | 理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两者皆可 |
29 | 生物与地理科学学院 | 生物工程 | 理科 | 工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非师范 |
30 | 数学与统计分院 | 统计学 | 理科 | 理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非师范 |
31 | 数学与统计分院 | 应用统计学 | 理科 | 理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非师范 |
32 | 电子与信息工程分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理科 | 工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非师范 |
33 | 电子与信息工程分院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理科 | 工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非师范 |
34 | 电子与信息工程分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理科 | 工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非师范 |
35 | 电子与信息工程分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科 | 工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两者皆可 |
36 | 电子与信息工程分院 | 物联网工程 | 理科 | 工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非师范 |
37 |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 环境科学 | 理科 | 理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非师范 |
38 |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 材料化学 | 理科 | 工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非师范 |
39 | 电子与信息工程分院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理科 | 管理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非师范 |
40 | 生物与地理科学学院 | 旅游管理 | 兼招 | 管理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非师范 |
41 | 艺术分院 | 音乐表演 | 艺术 | 艺术学 | 四年 | 校本部 | 6000 | | 非师范 |
42 | 艺术分院 | 音乐学 | 艺术 | 艺术学 | 四年 | 校本部 | 6000 | | 师范 |
43 | 艺术分院 | 美术学 | 艺术 | 艺术学 | 四年 | 校本部 | 6000 | | 两者皆可 |
44 | 艺术分院 | 绘画 | 艺术 | 艺术学 | 四年 | 校本部 | 6000 | | 两者皆可 |
45 | 艺术分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 | 艺术学 | 四年 | 校本部 | 6000 | | 非师范 |
46 | 艺术分院 | 环境设计 | 艺术 | 艺术学 | 四年 | 校本部 | 6000 | | 非师范 |
47 | 生物与地理科学学院 | 植物保护 | 理科 | 农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非师范 |
48 | 物理科学与技术分院 | 土木工程 | 理科 | 工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非师范 |
49 | 法学分院 | 贸易经济 | 理科 | 经济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非师范 |
50 | 法学分院 | 会计学 | 理科 | 管理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非师范 |
51 | 教育科学学院 | 应用心理学 | 兼招 | 理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两者皆可 |
52 |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 环境工程 | 理科 | 工学 | 四年 | 校本部 | 3500 | | 非师范 |
53 | 艺术分院 | 舞蹈学 | 艺术 | 艺术学 | 四年 | 校本部 | 6000 | | 两者皆可 |
三、招生计划
2018年我院招生专业与招生人数以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发布在每年的《招生与考试》上为准。
四、录取原则
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并作如下规定:
1.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实行按平行志愿录取。若省(市、自治区)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平行志愿不满,方接受征集志愿的考生。
3.体育类专业按“高考文化总分达到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的原则进行。
4.凡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获得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报考音乐表演(舞蹈)专业的考生还须获得我院艺术类相关专业校考合格证。音乐学专业和美术学专业按“高考文化总分达到各省市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术科考试(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的比例(5∶5)折合成总分排序,择优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声乐、器乐方向)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绘画专业按“高考文化总分达到各省市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术科考试成绩(统考)排序,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舞蹈学专业需在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各省市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术科考试成绩(校考)排序,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科专业文化课过线,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5.英语专业汉语言考生英语单科成绩≧90分,民考汉考生英语单科成绩≧85分;
6.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汉语言数学单科成绩≧65分,民考汉考生≧50分、双语考生≧40分、民语言考生≧40分;数学教育专业汉语言考生≧35分,民考汉考生≧35分,双语考生≧35分;应用统计学专业汉语言考生数学单科成绩≧60分;
7.小学教育(理科方向)汉语言考生数学单科成绩须≧45分,民考汉考生≧35分、双语考生≧35分。
8.汉语言专业的考生,高考汉语单科成绩≧75分。
9.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学生进校后除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生的公共外语课程为“大学俄语”外,其余专业学生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10.在区外省市招生录取时,必须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后,才可线上调剂录取,否则一律不调剂录取。
11.区外招生计划如无法完成,调回新疆完成。
12.自治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按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13.自治区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按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最新规定政策执行。
14.民语言的考生进校后须进行一年预科,双语班考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组织的汉语水平测试,达到学校规定要求的,升入专业学习,未达到要求的,实行一年预科。
15.伊犁师范学院与南京大学联合培养的应用物理学专业,在本科一批次中录取,学生在伊犁师范学院就读,由伊犁师范学院负责学籍注册,期间南京大学选派骨干教师讲授核心课程,其他课程由伊犁师范学院统筹安排,优秀学生可前往南京大学插班学习。毕业和学位的审核由伊犁师范学院和南京大学对学生共同考核。对通过双方考核的学生,学校在学信网备注栏中注明“该生为与南京大学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联合考核通过”,对未通过考核的学生,其毕业资格相关事宜按照伊犁师范学院有关规定办理。
16.直升本的录取按照《伊犁师范学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专科生直升本科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进行。
五、奖助学措施
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制定了一系列奖励、资助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国家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品德优良、学习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年。
3.国家助学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标准为4000元/人·年。
4.新疆助学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标准为一等5000元/人·年,二等3000元/人·年,三等2000元/人·年,四等1000元/人·年。
5.优秀学生奖学金:对优秀学生奖励,标准为3000元/人·年。
6.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凡正式录取在册、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大学生,可按国家的规定申请。
7.生源地助学贷款:凡正式录取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可按国家的规定申请。
8.中国建设银行助学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年。
9.学院通过多方努力获得社会、团体资助金对努力完成学业,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其中中国教育发展基金:3000元/人·年;中国扶贫基金:2000元/人·年。
六、收费标准: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99-8137391
电子信箱:ylsyzs@163.com
邮 编:835000
学院网址:http://www.yl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yl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