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专科院校代码:12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招委〔2019〕3号,以下称《实施方案》)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4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职教高考”制度,我校2024年继续面向江苏省开展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相关专业学习的人才。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
第三条 学校简介:
第四条 颁发学历: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是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
第七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招生工作组,负责该
第八条 学校提前招生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提前招生的每一个环节;广大考生和家长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对我校提前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专业教学使用外语语种为
第四章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第十条 志愿填报时间:2024年3月6日至8日(截止时间为3月8日17时)。
第十一条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www.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根据合格性考试成绩,结合我校公布的报考条件和专业计划等,向我校提出申请,考生可向我校申请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
1、已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且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2、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科目的合格性考试需符合7门及以上科目成绩合格。
3、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科目的合格性考试需符合6门及以上科目成绩合格且需参加江苏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成绩。
4、报考我校“
5、填报专业志愿的类别要一致,普通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不可兼报。
6、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十三条 资格审核:3月20日前,学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信息对考生进行第一轮审核;4月12日前,进行第二轮资格审核。
第十四条 违规处理: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
第十五条 日程安排:
时间 | 具体安排 |
3月6日至8日 (3月8日17时截止) | 志愿填报(www.jseea.cn)申请我校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
3月23日(周六) | 第一轮校测 普通类专业校测:下午14:00—16:00 |
4月1日前 | 第一轮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
4月8日前 | 公布未完成招生专业及计划 (如第一轮已完成公布计划,将不再进行第二轮招生录取) |
4月9日 9:00—15:00 | 第二轮志愿填报 |
4月17日(周三) | 第二轮校测 普通类专业校测:下午14:00—16:00 |
4月22日前 | 第二轮拟录取 |
备注:若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影响,校测时间和方式作适当调整。
第五章考试及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校测办法:采取文化素质
备注:根据第一轮录取情况,4月17日学校组织开展第二轮考生校测工作(如第一轮已完成公布计划,将不再进行第二轮招生录取)。
第十七条 校测费按照苏价费[2007]423号有关规定收取,每生60元,交通、食宿费用自理。文化素质
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总分为10门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校测成绩+政策性加分;艺术类专业录取总分为10门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艺术省统考成绩+政策性加分。
第十九条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 根据考生10门学业水平
第二十条 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合格性考试成绩、校测成绩,以及考生的政策性加分情况,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通过录取系统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如总分相同,普通类专业按校测成绩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
第二十一条 加分政策: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5、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精神,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费用:文科类专业4700元,工科类专业53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1200元(根据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确定),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具体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五条 为落实“决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重承诺,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勤助贷减免补”资助体系。“奖”即按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政策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再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
第二十七条 对提前招生的考生体检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提前招生的考生入校后将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新生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无锡市惠山区钱藕路12号
邮政编码:214153传真:0510- 85532799
咨询电话:0510-85503100、83276099、85041025
监督电话:0510-83276066
举报邮箱:wxcyjwb@wxcu.edu.cn
学院招生信息网:zsjyc.wx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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