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为确保2018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更好地贯彻“公平、公开、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 学院简介学校全称:
二、录取规则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10%以内,实行远程网上录取。2、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CC、必测科目4C1合格及以上。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清”方式,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对投档分相同的进档考生,将按照选测科目等级高低进行专业安排。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将考生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3、对江苏省以外的考生,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次序录取。以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以传统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专业),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如投档分数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成绩总分进行排序。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将考生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4、根据不同专业学科的要求,录取时对相关科目有一定的小分要求。5、报考
三、信息公开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校将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等“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我校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全程进行监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我校对有学籍的学生完成教学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德育、体育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国家承认学历的
五、其他要说明的问题1.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入学须知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取消其入学资格。2.新生入学后,按我校规定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3.我校各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当年招生简章和报考指南。4.被录取的学生可通过所在省(市)教育考试院(招办)或我校的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状态,我校将用邮政特快专递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 收费标准学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
七、招生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510—85509888、85522008、85503999传 真:0510—85509888网 址:http://www.wxu.edu.cn
八、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九、本章程解释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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