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学校设有中国语言
现有中国语言
学校有中国语言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169人,其中专任
学校在校学生21138人,占地总面积85.2万平方米,现有15个单位直属管理的实验中心,使用面积25088平方米,教学、
为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学校与
当前,学校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教育根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秉承“品正学实”的校训,发扬爱国、崇德、勤奋、求实的光荣传统,努力建设成为办学特色鲜明,重点学科领先,
二、2022年招生专业
专业 代码 | 录取专业 | 科类 | 修业年限 | 学费 | 专业 类型 | 学位授予门类 | 备注 |
020109T | 理工 | 四年 | 3200 | 非师范 | |||
020402 | 兼招 | 四年 | 3200 | 非师范 | 与 | ||
030101 | 兼招 | 四年 | 3100 | 非师范 | 与 | ||
030503 | 文史 | 四年 | 3100 | 师范类 | 与 | ||
040104 | 理工 | 四年 | 3500 | 师范类 | |||
040106 | 文史 | 四年 | 3100 | 师范类 | 与 | ||
040107 | 理工 | 四年 | 3500 | 师范类 | |||
040107 | 文史 | 四年 | 3100 | 师范类 | |||
040201 | 体育 | 四年 | 3300 | 师范类 | 与 | ||
040201 | 体育 | 四年 | 3300 | 师范类 | 与 | ||
040203 | 体育 | 四年 | 3300 | 师范类 | 非师范 | ||
050101 | 文史 | 四年 | 3100 | 师范类 | 与 | ||
050103 | 文史 | 四年 | 3100 | 师范类 | |||
050104 | 兼招 | 四年 | 免费 | 非师范 | |||
050104 | 兼招 | 四年 | 免费 | 非师范 | |||
050201 | 兼招 | 四年 | 3800 | 师范类 | 与 | ||
050202 | 兼招 | 四年 | 3800 | 非师范 | |||
050261 | 兼招 | 四年 | 3800 | 非师范 | |||
050302 | 兼招 | 四年 | 3500 | 非师范 | 与 | ||
050306T | 兼招 | 四年 | 3100 | 非师范 | |||
060101 | 文史 | 四年 | 3100 | 师范类 | 与 | ||
060104 | 文史 | 四年 | 3100 | 非师范 | |||
专业 代码 | 录取专业 | 科类 | 修业年限 | 学费 | 专业 类型 | 学位授予门类 | 备注 |
070101 | 理工 | 四年 | 3500 | 师范类 | 与 | ||
070201 | 理工 | 四年 | 3500 | 师范类 | |||
070202 | 理工 | 四年 | 3500 | 非师范 | 与 | ||
070301 | 理工 | 四年 | 3500 | 师范类 | 与 | ||
070302 | 理工 | 四年 | 3500 | 非师范 | 与 | ||
070501 | 地理 | 理工 | 四年 | 3500 | 师范类 | 与 | |
070502 | 理工 | 四年 | 3500 | 非师范 | |||
071001 | 理工 | 四年 | 3500 | 师范类 | 与 | ||
071102 | 兼招 | 四年 | 3500 | 师范类 | 与 | ||
071202 | 理工 | 四年 | 3500 | 非师范 | |||
080403 | 理工 | 四年 | 3500 | 非师范 | |||
080601 | 理工 | 四年 | 3500 | 非师范 | |||
080701 | 理工 | 四年 | 3500 | 非师范 | |||
080714T | 理工 | 四年 | 3500 | 非师范 | |||
080901 | 理工 | 四年 | 3500 | 非师范 | 与 | ||
080905 | 理工 | 四年 | 3500 | 非师范 | 与 | ||
081001 | 理工 | 四年 | 3500 | 非师范 | |||
082502 | 理工 | 四年 | 3500 | 非师范 | 与 | ||
082503 | 理工 | 四年 | 3500 | 非师范 | |||
082702 | 理工 | 四年 | 3500 | 非师范 | |||
083001 | 理工 | 四年 | 3500 | 非师范 | |||
090103 | 理工 | 四年 | 3500 | 非师范 | 与 | ||
120102 | 理工 | 四年 | 3500 | 非师范 | |||
120203K | 兼招 | 四年 | 3200 | 非师范 | 与 | ||
120803T | 理工 | 四年 | 3500 | 非师范 | |||
120901K | 兼招 | 四年 | 3500 | 非师范 | 与 | ||
120903 | 兼招 | 四年 | 3500 | 非师范 | |||
130201 | 艺术 | 四年 | 6000 | 非师范 | |||
130202 | 艺术 | 四年 | 6000 | 师范类 | 与 | ||
130205 | 艺术 | 四年 | 6000 | 师范类 | |||
130401 | 艺术 | 四年 | 6000 | 师范类 | 与 | ||
130402 | 艺术 | 四年 | 6000 | 非师范 | |||
130502 | 艺术 | 四年 | 6000 | 非师范 | |||
130503 | 艺术 | 四年 | 6000 | 非师范 |
三、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为准。
四、学费及录取待遇
(一)收费标准
学校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文史类本科专业学费3100元/生·年,外语类本科专业学费3800元/生·年,理工类本科专业学费3500元/生·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6000元/生·年,
(二)奖助学措施
新生入学后的待遇及毕业后的就业,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奖励、资助措施,择优发放,具体内容如下:
1.国家奖学金:对特别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品德优良、学习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年。
3.国家助学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平均标准为3300元/人·年。
4.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标准为一等3000元/人·年,二等2000元/人·年,三等1000元/人·年。
5.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对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资助,标准为6000元/人·年。
6.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对优秀三好学生奖励,标准为:“品正学实”奖学金4000元/人·年,“尚德弘志”奖学金3000元/人·年。
7.生源地助学贷款:凡正式录取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的规定申请。
8.学校获得社会、团体专项资金,对优秀学生奖励资助:其中中国
六、录取原则
按照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并作如下规定: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并达到本科合格线。报考
2.报考
3.
4.
5.
6.
7.
8.
9.
10.
11.
综合分=专业成绩(校考或统考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0.5+文化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0.5,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例,考生甲专业成绩250分,该专业成绩满分300分,考生文化课成绩500分,文化课满分750分,则考生甲综合分=250/300×100×0.5+500/750×100×0.5=75.00。
12.
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0.5+文化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0.5,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例,考生甲专业成绩90分,该专业成绩满分100分,考生文化课成绩500分,文化课满分750分,则考生甲综合分=90/100×100×0.5+500/750×100×0.5=78.33。
13.对
14.除
15.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有特殊注明的专业外,
16.考生分数(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综合分)相同时,则按一定顺序及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普通类或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总分(含政策分)相同时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依次按语文、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招生计划总分(含政策分)相同时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依次按语文、综合、数学、民族语文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综合、语文、民族语文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高考改革省份“3+1+2”模式总分(含政策分)相同时的排列顺序为:依次按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高考改革省份“3+3”模式总分(含政策分)相同时的排列顺序为:依次按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艺术类专业综合分相同时的排列顺序为: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不含政策分)、语文、数学、外语(均不含附加分)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如以上排列顺序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17.除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往届考生与应届考生录取时同等对待。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99-8137391、8129389、8136820、8136029、8136136(传真)
监督电话:0999-8126029
电子信箱:ysdzs@ylnu.edu.cn
通信地址:新疆伊宁市解放西路448号
邮编:835000
咨询QQ群:1002045961
学校网址:https://www.yln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w.ylnu.edu.cn
微信公众号:伊师大学工
本简章由
最终录取原则以发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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