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在2017年继续实施并深化“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一、选拔对象
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有一定学科特长的优秀学生。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含)以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申请报考:
1.学业水平考试8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
2.学业水平考试5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
(3)语言
(4)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或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
(5)体育特长类(限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网球、
(二)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含)以上,在学
自荐或专家推荐的考生须经所在中学审核,考生名单由各中学按规定在校内进行公示。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总计划数为300名。具体招生专业类设置、所含专业、计划数及报考相关专业所需的选考科目范围如下表。
| 招生专业设置 | 所含专业 | 计划数 | 选考科目范围 |
| 健行学院 | 学生进校后按规定可在全校范围内选专业 | 10 | 选考科目不限 |
| 55 | 物理、 | ||
| 20 | 物理、 | ||
| 机械与 | 35 | 物理 | |
| 经贸、 | 50 | 物理、政治、历史 | |
| 电气通信与 | 55 | 物理、技术 | |
| 建筑与创意设计类 | 15 | 物理、历史、地理 | |
| 15 | 物理 | ||
| 新闻传播与 | 15 | 历史、地理、政治 | |
| 15 | 历史、地理、政治 | ||
| 15 | 物理、 | ||
经专家组测评确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的考生,可在全校所有招生专业类中选择填报志愿。录取名额不占上列计划。
四、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
2.符合自行申请(报名条件(一)类),同时符合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的考生,可以兼报。
3.书面申请材料:
①所在中学
②符合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的考生需提供《
③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复印);
④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
⑤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⑥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三位一体招生综合素质信息表》或证明材料;
⑦个人陈述,须由本人亲笔手写,内容包括高中阶段成长经历及表现(获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参与科学研究、科技创新、
4.材料
5.材料邮寄: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潮王路18号
五、选拔程序
1.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竞赛获奖、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以及个人陈述情况等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学业水平考试10门科目为A等的考生直接通过书面评审。书面评审结果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其中,申请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测评的考生,学校根据特殊才能情况组织相对应的专家组进行评审。
2.通过书面评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素质
通过书面评审符合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测评资格要求的考生,其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
3.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时间安排
1.考生报名:2017年2月20日上午9:00至3月2日下午16:00;
2.材料邮寄:从报名时起至3月2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3.学校书面评审:3月2日至3月14日;
4.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3月14日至3月19日;
综合
5.考生报到:3月24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6.特殊才能测评:3月24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7.综合素质
8.综合素质
七、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17年高考普通类报名和考试。考生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且文化成绩需达到一段线的90%(含)以上(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的考生不受此限)。
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 10A | 9A | 8A | 7A | 6A | 5A |
| 成绩折算(分) | 100 | 95 | 90 | 85 | 80 | 75 |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 9A1B | 8A1B | 7A1B | 6A1B | 5A1B | |
| 成绩折算(分) | 97 | 92 | 87 | 82 | 77 | |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 8A2B | 7A2B | 6A2B | 5A2B | ||
| 成绩折算(分) | 94 | 89 | 84 | 79 | ||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 7A3B | 6A3B | 5A3B | |||
| 成绩折算(分) | 91 | 86 | 81 | |||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 6A4B | 5A4B | ||||
| 成绩折算(分) | 88 | 83 | ||||
|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 5A5B | |||||
| 成绩折算(分) | 85 |
3.专业投档办法:学校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被调剂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未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4.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的考生除外)。
5.对经专家组测评确认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的考生,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一起研究确定综合成绩合成比例,可提高综合素质
八、收费标准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九、其他
1.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该项工作。
2.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4.其他注意事项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网上相关信息。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潮王路18号
邮政编码:310014
联系电话:0571-88320032
传真号码:0571-88320501
电子邮箱:zsb@zjut.edu.cn
招生主页:zs.zjut.edu.cn
学校主页:www.zjut.edu.cn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网址:http://zs.zjut.edu.cn 网上报名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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