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利于在更广的范围和更高的层次上提升各类优秀专科学生的学历层次和知识结构,有利于全面促进高职高专学校的校风、学风建设,努力构建我省高等教育人才成长立交桥,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0年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0〕5号文)精神,2010年我校继续面向全省高校选拔优秀应届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我校相应专业学习(以下简称“普通高校专升本”)。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考试选拔原则,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计划 选拔院校及代码 专业代码 专业 计划数 考试科目 学费标准 (元/年) 基础课 综合课 (0008) 11 88 高等数学(一) 综合 4400 12 60 高等数学(一) 纺织材料学 4400 13 30 时装 7000 14 22 服装设计理论 7000 合计 200
二、报名
1、报考条件
浙江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考: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2)所学专业与选拔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对应如下:
报考
报考
报考
报考
(3)已通过CET-3级或高职高专
(4)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规定的报考要求。
a、报考
b、报考
(5)在校期间未受记过(含)以上处分,且没有考试作弊记录者。
2、报名办法
实行网上远程报名。分报名信息输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两个阶段进行。
(1)符合条件的学生于3月20日至24日期间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进入报名系统界面,按照报名系统界面提示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取得注册号。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以真实身份上网登记注册,真实、准确填写提交各项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
完成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的考生,于3月26日至28日到现所在学校,凭注册号办理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手续,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在《浙江省201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上签字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大学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单(需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考生身份证复印件,CET-3级考试证书(或高职高专
考生所在学校负责报名条件资格审查,打印《浙江省201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在考生核对签字确认后,签署学校审查结论、加盖公章,并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成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确认。
3.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
三、考试
1、考试科目为两门,各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300分。其中高等数学(一)实行全省联考,其余课程由我校根据专业特点单独命题,单独考试。
考试时间如下表:
专 业 | 时 间 | 科 目 |
4月18日上午(9﹕00—11﹕30) | 高等数学(一) | |
4月18日下午(14﹕00—16﹕30) | 综合 | |
4月18日上午(9﹕00—11﹕30) | 高等数学(一) | |
4月18日下午(14﹕00—16﹕30) | 纺织材料学 | |
4月18日上午(9﹕00—11﹕30) | ||
4月18日下午(14﹕00开始) | 时装 | |
4月18日上午(9﹕00—11﹕30) | 服装设计理论 | |
4月18日下午(14﹕00—17﹕00) |
2、考试地点在
3、我校将于4月27日在
四、录取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我校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考生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除
3、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60分。
4、录取名额原则上按各专业选拔计划数录取,生源不足的专业录取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报考人数的70%以内。我校不接受院校调剂考生。
5、我校将及时网上公示拟录取学生的名单,接受社会的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结果将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在我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6、录取通知书于6月寄给考生现所在学校招生办转交考生本人。
五、教学组织与管理
1、学制、学费、文凭、户粮关系及就业。
普通高校专升本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两年。根据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高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学费按普通公办生收费标准执行。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粮迁移手续。毕业后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毕业后享受国家普通本科毕业生待遇。
2、新生在9月初入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新生报到时,必须交验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原件,届时未拿到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不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4、专升本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
六、其它
1、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组建并密封,寄送至
2、为做好我校“专升本”的招生录取工作,自觉接受考生、家长与社会的监督,增强招生录取的透明度和公开性,我校特设立监督电话:0571-86843028。
3、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制定并公布,校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我校自行确定,具体见附件。
4、联系方法:
地 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5号
联系电话:0571-86843333
交通路线:就近乘公交B1(区间)、B支4、K566、K525、K320、K210、K852、381、595可达。
二〇一〇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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