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不拘一格选拔拔尖创新型人才,我校2024年继续在部分优秀导师中通过“申请-审核制”选拔方式提前选拔招收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条件,本人提交申请材料、导师及专家审核、学校审定、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而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制度。
一、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符合我校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
2.申请人必须具有学士学位。现为我校二年级、三年级在读全日制非
3.申请人应具备所攻读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申请人在以往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学习成绩和
5.
6.满足报考学科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要求。
7.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
申请人须提前与报考导师联系,通过导师考核。以硕博连读身份报考的还须按要求提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二、招生专业、导师及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导师和招生人数详见《
三、报考材料
报考材料包括内容如下(按编号顺序上传和
1.报考导师填写的《
2.《考生所在单位意见》(需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及《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报考导师不撰写推荐书;
4.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硕士学生证,境外学历及学位证书须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学位认证书)、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读硕士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证件和证书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留存);
5.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本科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诚信考试承诺书》;
7.《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及评议书(应届硕士提交开题报告,二年级硕士提交开题设想);
9.个人陈述及自我评价材料(内容包含本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攻读博士学位的动机与目标,学术或专业背景及兴趣,职业目标和规划等,2000字以内);
10.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11.各类
12.
13.报考学科要求的其它报考条件规定的材料;
14.报考费用缴费凭证。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可信。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及学籍,并3年内不接受其再次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四、报名安排和要求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报考材料提交及初审两部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按要求提交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不全者、或材料初审不合格者,报名无效。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9日-20日,逾期不再办理。
(2)网上报名系统:《
http://121.37.89.85:1074/
2.报考材料提交
(1)报考材料提交时间为9月9日-21日,逾期不再办理。
(2)报考材料提交方式:考生先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报考材料扫描或拍照PDF版,面试阶段再提供报考材料原件到报考学院核查和存档。
3.报考费用
网报和报考材料提交完成后,报名考生需按规定交纳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费285元,否则报名无效。请于2023年9月15日至20日登录《
4.打印准考证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面试考核前登陆《
5.考核安排
由一级学科所在学院组织专家组负责对考生进行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材料审核和综合面试考核原则上在9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和考核要求由一级学科所在学院确定后通知考生。
五、考核办法
1.材料审核
由一级学科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材料审核评判标准和审核办法。组织学科专家组根据评判标准和审核办法,对考生提交的各种材料进行审核和综合评判,按百分制给出材料审核评定成绩。材料审核评定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考核
(1)业务能力和
(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成绩评定
综合上述审核结果,按照材料审核成绩占50%,业务能力和
六、录取
1.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和专家组审核评定的综合成绩,以导师为单元,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2.研究生院根据各学院审核结果,并结合导师的招生名额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3.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和相关要求与普通招考相同,请考生届时关注我校官网通知。未按规定和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录取工作预计在10月中旬左右完成。《录取通知书》预计将在2024年6月下旬左右与普通招考录取学生《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请考生届时关注我校官网通知。
七、培养方式、学制及学费
部分导师提前选拔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全日制非
2023年9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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