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和《陕西省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实施方案》(陕教高办〔2021〕6号)精神,及《
公示期为6月23日至6月3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或纪委部门反映。
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8392310;监督电话:029-88382242;
附件: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和《陕西省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实施方案》(陕教高办〔2021〕6号)精神,及《
公示期为6月23日至6月3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或纪委部门反映。
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8392310;监督电话:029-88382242;
附件:

扫码下载APP
手机扫一扫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