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我区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第一、二批本科录取分数线和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以及第一、二批本科面向贫困
一、文史类(含军事、公安类院校或专业)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录取分数线:484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录取分数线:450分;
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350分;
第四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二、理工类(含军事、公安类院校或专业)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录取分数线:455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录取分数线:417分;
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300分;
第四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三、面向贫困
第一批录取院校文科本科录取分数线:484分;
第一批录取院校理科本科录取分数线:455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文科本科录取分数线:450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理科本科录取分数线:417分;
第四批录取院校文科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第四批录取院校理科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四、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录取分数线:420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录取分数线:397 分;
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330分;
第四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五、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录取分数线:416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录取分数线:350 分;
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80分;
第四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六、艺术类
报考艺术类(理工、文史)考生高考总分应达到区内院校艺术类录取分数线或区外院校艺术类填报志愿资格线。区内院校艺术类录取分数线,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按略多于区内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原则,于投档前单独统一划定。区外艺术类填报志愿资格线为200分。
七、高职单独招生(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本科(含第三批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343分;
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70 分。
八、说明
1、上述所有录取分数线均指高考总分应达到的最低录取标准。高考总分是指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之和。其中,政策性照顾分值是指考生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2013年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规定》中录取照顾政策所应享受的政策性照顾加分分值。
2、录取分数线划线原则: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录取分数线是按其计划数110%划定;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录取分数线是按其计划数100%划定。
3、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是指可填报相应批次志愿的考生高考总分应达到的最低资格控制线。录取时依据本批次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确定最低录取资格线。在最低录取资格线上,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满为止。如生源不足,在征集志愿时,依据未完成的院校招生计划,对最低录取资格线进行适当调整。
4、报考
九、考生1分段成绩分布情况将在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www.nxjyks.cn公布。
十、网上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安排
今年录取工作将从7月5日开始。
1、第一次集中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0日16:00至6月24日18:00截止。填报批次为提前批录取艺术本科(不含三本艺术)、体育专业本科(不含三本体育)、提前批录取本科、贫困
2、第二次集中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26日8:00至7月29日18:00截止。填报批次为第三批录取本科、提前批专科、贫困
3、征集志愿在各批次录取结束后填报。
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
201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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