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内蒙古财经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有关规定,经学校审核并确定补录新生拟录取名单,现公示如下(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7月25日-7月29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
法学专业:落老师 13674817027;李老师 18586071289
- 附件【2023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录取结果(补录批次).xls】已下载584次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内蒙古财经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有关规定,经学校审核并确定补录新生拟录取名单,现公示如下(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7月25日-7月29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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