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教育部关于招收华侨及香港、澳门、台湾
一、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西建大根据报考生源情况确定招生录取计划。招生专业目录详见《
各学院简介见网址:http://www.xauat.edu.cn/zh-cn/html/03yxsz/index.html
二、报考方式
1.通过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考试(下称“联招考试”)报考我校的华侨港澳台学生,须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下称“联招办”)发布的报考说明,参加统一的联招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考试。考生请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gatzs.com.cn/)及时查询相关信息。
2.通过台湾
(1)西建大台湾学生通过“学测”成绩报考审核表(附件2);
(2)毕业中学开具的毕业证明及高一到高三上学期的成绩单扫描件(录取考生入学报到后需补交高中毕业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及高三下学期的成绩单正本);
(3)其他个人能力证明材料(报考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每位考生可填报我校6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三、录取条件
1.通过联招考试报考我校的华侨港澳台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录取要求,西建大按照网上录取程序,以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2.通过学测成绩报考我校的台湾学生,其语文、数学A/B、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须达到均标级,西建大按照网上录取程序,以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3.报考
四、入学与体检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我校港澳台办公室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获准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录取考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凡不符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及身体条件不符合入学要求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商转其他专业。
五、收费标准
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西建大普通本科生标准一致。
六、其他
1.学生在校期间,我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2.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3.本简章内容由西建大港澳台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电话:+86-29-82202594
传真:+86-29-82224571
电话:+86-29-82202288
- 附件【附件1: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2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本科专业目录.xls】已下载0次 - 附件【附件2:台湾学生通过学测成绩报考审核表.doc】已下载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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