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
第五条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六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
第八条办学定位:全国知名区域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型大学
第九条校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
第十条学校简介:
红色基因浓厚。抗大一分校在沂蒙根据地办学期间,1941年抽调部分干部教员与中共滨海地委共同组建滨海中学(实为抗大式学校),后改称滨海建国学院,又历经临沂第一师范、临沂
办学条件优良。校园占地5519亩(含两个校区),校舍面积11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5亿元,建有图书馆、实验中心、艺术中心、体育中心等设施一流、规模居全国高校前列的教学设施。设有24个学院、2个分校区,开设83个本科专业,涵盖11大学科门类,设有1个硕士授权一级学科(
育人质量过硬。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实施“一二三四”融入式协同性多元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将沂蒙精神融入育人体系,将创新创业理念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传承红色基因,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拓展学生国际视野,全面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曾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获批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教育部改革试点项目4个。近三年来,获批国家级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0项、省级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项目50余项,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近400项,获批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国家发改委“产教融合”项目重点建设高校。
服务成效显著。秉承抗大“为用而建”的学魂,坚持为沂蒙服务的办学宗旨,把地方需要作为努力方向,实施服务沂蒙行动计划,与临沂市委市政府联合实施城校融合发展工作,主动对接地方战略需求和主导产业,确定十大校地共建工程。对接山东省十强产业和临沂“8+8”主导产业,集中打造12个应用型专业(群),获批4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按照“政府搭台、企业注资、学校借势发展”建设模式,校地联合成立山东商贸
交流合作广泛。与韩国、西班牙、俄罗斯、美国、法国等国家的50余所高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联合培养本科生、研究生,10余个专业对外招收留学生;现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9个,常年聘任外籍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学校设立招生监督小组,由学校纪委、监察处等部门人员组成,全面实施对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并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负责举报信件及电话的落实和处理。
第十三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其他个人或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规模编制招生计划。
2019年学校面向山东、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各省分专业分科类拟招生计划请到“招生信息网”()查询。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最终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等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各省招生文件精神执行。并认可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招生类型、招生批次和投档比例
招生类型:春季高考、夏季高考;
招生批次:山东省内,省属公费师范生在提前批招生;其他本科层次在本科批中招生;专科层次在专科批次中招生。省外招生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批次招生。
投档原则及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执行。外省投档比例如无特别规定,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执行。
第十七条报考
第十八条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合格证发放及成绩的使用
1、层次:本科
(1)山东省统考专业:
(2)山东省联考专业:
(3)省外招生专业
使用当地省份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2019年同类专业的统考成绩。
2、层次:专科
(1)山东省统考专业:
(2)其他专业: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录取原则
(一)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规则:
1.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取满计划为止;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
2.生源省份对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其中,
江苏省:先分数后等级。对投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等级高者优先。对因总分低且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予以退档。其中,必测科目最低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最低要求为BC。
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志愿清。对投档考生按所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计划录满为止。对因总分低且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予以退档。
浙江省:从进档考生中,依据投档成绩及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进行择优录取;对不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进行退档处理。
(二)省属公费师范生录取规则:
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
(三)春季高考录取规则:
进档考生按照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分数相同,按照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四)
(五)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按照《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鲁教招字[2019]3号)文件规定执行。
1.省内本科专业:
2.省外本科专业:
3.省内专科专业:
其他艺术类专业从投档考生中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六)
录取山东生源时,从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照专业成绩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录取省外生源时,从进档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文化成绩平行时,按照体育专业成绩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文理兼收的同一专业,录取原则一致。若按照计划录取到最后一名时,出现成绩平行的情况,文史类、艺术文考生依据文综、语文、
第六章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收费退费
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省发改委、财政厅文件相关规定的收费标准和退费政策执行。
1、学费:本科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专科学费实行学年制收取;中外合作办学或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或方向)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2、住宿费:根据宿舍条件,每人每年600—1200元不等,按学年收取。
第二十五条奖助措施
1、学校每年设立3000多万专项资金,奖励、资助优秀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建立了“奖、助、贷、勤、减、补”为主体的多元混合式帮困助学体系,并开辟“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2、奖助学金种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出国(境)访学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等。
第七章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六条新生复查
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核对新生指纹、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或清退。
第二十七条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
2、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相应的学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位。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对以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
第三十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
咨询电话:(0539)7258777
传真:(0539)7258221
学校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
邮编:276005
学校网址:http://www.ly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lyu.edu.cn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