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学字〔2017〕29号
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8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根据《山东省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实施方案》(鲁教学发〔2015〕3号印发)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对转段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过程考核工作
学生在职业院校期间过程考核工作由参与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的中职学校、高职院校负责和具体实施,对应的本科高校参与。职业院校要严格按照与衔接本科高校共同制定的过程考核方案,认真对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品德情况、学习情况、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获奖情况、身体健康状况以及其他体现学生特长和全面发展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各院校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对每个学生做出过程考核合格或不合格的考核结果。考核结果须进行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核结果于2017年12月20日前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作为学生参加转段报名和综合测试的依据。
二、资格确认和报名
各相关职业院校要严格转段报名学生资格确认,并组织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在规定时间进行转段报名,其中,中职学生需参加当年我省春季高考报名,高职学生需参加当年我省专升本考试报名。为扩大考生的升学渠道,过程考核合格的中职学生在参加综合测试的同时可以兼报春季高考,过程考核合格的高职学生在参加综合测试的同时可以兼报专升本考试。兼报春季高考或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先参加转段录取,已被转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高考和专升本录取。过程考核不合格的职业院校学生如符合报名条件,也可报名参加春季高考或专升本考试。
三、转段综合测试
转段综合测试分为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文化基础知识测试。
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由衔接的本科高校负责和具体实施。各试点本科高校要与职业院校共同研究,认真制定测试实施方案,严密认真组织实施;要充分体现贯通分段培养和人才选拔要求,精心命制测试试题,加强对命题和试卷的安全管理;要强化考场、监考、阅卷等各环节,严格规范组织测试和阅卷统分。各试点本科高校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原则上安排在2018年1-2月份, 于3月15日前完成阅卷统分,3月底前将考生测试成绩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成绩库以Excel或dbf格式上报,字段名包括考生号ksh,姓名xm,专业成绩zycj,备注bz。
文化基础知识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分别按照春季高考和专升本考试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申请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免试学生的材料,由所在职业院校汇总审查,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审核确认后,于2017年12月底前分别报送本科高校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作为准予免试的依据。
四、转段录取
转段录取工作由试点的本科高校负责并组织实施。各试点高校要会同衔接的职业院校制定完善的转段录取工作方案,明确各项程序和要求,并通过网站等多种渠道进行公示。各高校转段录取工作方案应于2018年3月底前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转段学生文化基础知识合格标准由省教育厅在2018年7月中旬前公布(其中3+2转段在5月上旬前公布),并同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名单及考试成绩通知本科高校。各试点本科高校也要及时确定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的成绩合格标准并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在转段录取时,本科高校要严格在省下达的招生计划内,对文化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本技能均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依据综合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各试点高校要保证录取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及时对录取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录取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2018年7月中旬前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其中3+2转段录取结果于5月中旬前报送),办理录取手续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做好转段各项工作,涉及到每个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学生和家庭的切身利益,事关我省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选拔培养,各市、各试点学校务必高度重视,提高对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协调配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确保转段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转段测试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和有关高校按承担任务分别组织实施。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要加强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做好文化基础知识测试,指导高校做好招生录取工作;职业院校按照公布方案做好学生过程考核和结果认定;本科高校要会同职业院校制定转段测试录取工作方案,扎实做好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考试,规范组织转段录取,要成立转段测试录取领导小组,组成工作班子,明确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各方面沟通协调,及时解决转段测试录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转段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肃考风考纪。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要求全力做好考务工作,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进行。同时,要严格执行《山东省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实施方案》(鲁教学发〔2015〕3号),积极为考生营造良好环境,确保综合测试安全平稳进行。
(三)加强宣传解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职业院校和本科高校要加强政策学习,做好面向考生的政策宣讲解读工作,确保政策解读内容准确。要采取多种形式将政策规定、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内容和要求向考生进行宣传。
(四)严肃招生纪律。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过程考核、综合测试和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对在过程考核、综合测试和招生录取工作中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的人员,要按照教师和干部管理权限和国家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2019年转段工作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招生及转段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25号)执行。
山东省教育厅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