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
2.学校代码:10446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5.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学校名称:曲阜师范大学
6.办学地点: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曲阜校区);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80号(日照校区)。
二、学校简介
● 全国首批招收研究生高校,拥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
● 全国首批招收外国留学生高校
●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高校
● 教育部“卓越中学
● 全国文明校园,山东省文明校园
●全国创新创业教育典型经验高校50强
● 山东省属重点大学,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 3个ESI世界前1%学科,6个山东省一流学科
●8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12个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
● 17个学科入选软科2020“中国最好学科排名”
●11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教育博士)
●11个博士后流动站
● 25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 70个本科招生专业,涵盖文、理、工、法等10大学科门类
三、招生计划及项目要求
(一)山东省
专业代号 | 专业 | 科类 | 拟招生数 | 专业考试及招生项目要求 |
1 | 艺术 | 75 | 使用山东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 |
2 | 艺术 | 65 | ||
3 | 艺术 | 105 | ||
4 | 艺术 | 30 | ||
5 | 艺术 | 40 | ||
11 | 艺术 | 30 | ||
13 | 艺术 | 35 | 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联考成绩招生主项:声乐(限美声、民族唱法)招生副项:不限。 | |
14 | 音乐学(键盘方向) | 艺术 | 25 | 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联考成绩招生主项:钢琴、手风琴招生副项:声乐(限美声、民族唱法) |
15 | 音乐学(民乐方向) | 艺术 | 25 | 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联考成绩招生主项:二胡、竹笛、笙、唢呐、扬琴、古筝、琵琶、大阮、中阮、小阮招生副项:声乐(限美声、民族唱法) |
16 | 音乐学(西洋管弦乐方向) | 艺术 | 15 | 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联考成绩招生主项: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萨克斯招生副项:声乐(限美声、民族唱法) |
7 | 艺术 | 40 | 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联考成绩招生主项:不限招生副项:不限 | |
12 | 艺术 | 200 | 使用山东省航空服务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 | |
注:1.
2.填报高考志愿时,音乐类专业联考合格考生必须符合我校招生项目要求。
(二)山东省外招生计划
省份 | 专业名称 | 科类 | 拟招生数 |
北京 | 艺术类 | 4 | |
河北 | 艺术类 | 5 | |
艺术类 | 5 | ||
艺术类 | 7 | ||
艺术类 | 8 | ||
山西 | 艺术类 | 5 | |
艺术类 | 8 | ||
艺术类 | 15 | ||
辽宁 | 艺术文 | 8 | |
上海 | 艺术类 | 2 | |
艺术类 | 2 | ||
江苏 | 艺术类 | 3 | |
艺术类 | 10 | ||
安徽 | 艺术类 | 5 | |
艺术类 | 5 | ||
艺术类 | 7 | ||
福建 | 艺术类 | 5 | |
艺术类 | 6 | ||
江西 | 艺术类 | 5 | |
河南 | 艺术文 | 10 | |
艺术文 | 5 | ||
艺术文 | 8 | ||
湖南 | 艺术文 | 5 | |
艺术文 | 5 | ||
艺术文 | 5 | ||
广西 | 艺术文 | 5 | |
海南 | 艺术类 | 3 | |
艺术类 | 8 | ||
四川 | 艺术类 | 6 | |
艺术类 | 5 | ||
贵州 | 艺术类 | 5 | |
艺术类 | 5 | ||
云南 | 艺术类 | 4 | |
艺术类 | 5 | ||
甘肃 | 艺术类 | 5 | |
艺术类 | 5 | ||
天津 | 艺术类 | 4 | |
湖北 | 艺术类 | 4 | |
浙江 | 艺术类 | 5 | |
陕西 | 艺术类 | 4 | |
重庆 | 艺术类 | 4 | |
艺术类 | 5 | ||
合计 | 235 |
四、报名及考试
(一)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规定。
(二)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三)考生须在所在省份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且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合格。
五、学费标准
实行学分制收费,各专业收费标准以山东省发改委公布为准。
六、成绩发布
参与山东省艺术类专业联考的专业成绩、专业
七、录取原则
(一)
山东省: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位次分及政策加分)高者。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统考(联考)成绩,按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及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都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普通文理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二)
山东省: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投档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专业成绩、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统考(联考)成绩,按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及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都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普通文理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三)
山东省: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统考(联考)成绩,按进档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者。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都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普通文理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四)
山东省: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联考成绩,进档考生须符合我校各专业对招生项目的要求;按“专业成绩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含加分)高者。
其他省份:按“专业成绩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含加分)高者。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都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普通文理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五)
使用相关省份统考(联考)成绩,按“专业成绩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含加分)高者。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都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普通文理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六)
使用山东省航空服务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投档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专业成绩、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
八、其他
(一)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各专业拟招生计划,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二)本简章若有与上级文件规定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三)
(四)本简章由
招生咨询电话:0537-7033666 4458658
2021年2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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