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和《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鲁教招字〔2021〕4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拟招生计划
1.
学院 | 专业 | 专业方向 | 招生计划 | 招生省份 | 专业考试 |
美 术 学 院 | 绘 画 | 水彩、油画、版画、国画 | 60 | 山东省、安徽省、湖南省、江苏省、江西省、黑龙江省 | 使用各省 |
70 | |||||
60 | |||||
纺织服装学院 | 50 | ||||
动 画 | 20 | ||||
2.
学院 | 专业 | 专业方向 | 招收范围 | 招生计划 | 招生省份 | 专业考试 |
音 乐 学 院 | 键盘方向 | 只招收:钢琴、手风琴。 | 71 | 山东省、安徽省、湖南省、山西省、黑龙江省 | 使用各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 | |
西洋管弦方向 | 只招收: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双簧管、单簧管、小号、长号、圆号、大号、大管、西洋打击乐、长笛。 | |||||
民族管弦方向 | 只招收:琵琶、中阮、大阮、柳琴、二胡、古筝、竹笛、扬琴、唢呐、笙、民族打击乐。 | |||||
声乐方向 | 只招收:美声、民族。 | |||||
声乐方向 | 只招收:美声、民族。 | 41 | ||||
键盘方向 | 只招收:钢琴。 | |||||
理论方向 | ||||||
5 | ||||||
3.
学院 | 专业 | 招收范围 | 招生计划 | 招生省份 | 专业考试 |
音 乐 学 院 | 只招收: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 | 23 | 山东省、安徽省、湖南省、山西省、黑龙江省 | 山东省使用 | |
使用各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 |
4.
学院 | 专业 | 招生计划 | 省份 | 专业考试 |
30 | 山东 | 使用山东省 |
5.
学院 | 专业 | 专业方向 | 招生计划 | 省份 | 专业考试 |
纺织服装学院 | 服装 | 5(男) 15(女) | 山东 | 使用 |
注: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报名条件
1.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规定,在艺术文理分科省份仅招收艺术文考生,其他各省按艺术类招生文件规定执行。
2.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3.考生所在省份实行艺术类专业统考的,需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
4. 报考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考生的专业主项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方向)招收范围,山东省考生报考
三、考试安排
1.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由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山东省服装
四、录取原则
1.
(1)山东省内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艺术类投档规则向我校投档,入档考生我校将按山东省
(2)山东省外
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对文化课成绩上线的入档考生,根据各省专业招生计划,按专业统考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统考分数相同,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投档成绩,成绩或位次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
2.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艺术类投档规则向我校投档,入档考生我校将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成绩位次、专业成绩,成绩或位次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
3.音乐与舞蹈类专业
(1)山东省内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艺术类投档规则向我校投档,入档考生我校将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统考成绩相同,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成绩或位次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其中报考
(2)山东省外
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对文化课成绩上线的入档考生,根据各省专业招生计划,我校将按考生报考的专业(方向)志愿,按各省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统考成绩相同,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投档成绩,成绩或位次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专业主项不在招收范围的考生,将退档不予录取。
4.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艺术类投档规则向我校投档,入档考生我校按专业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联考成绩相同,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成绩或位次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考生实测净身高未达要求者将退档不予录取。
五、监督机制
1.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各省组织的专业统考或高校组织的专业联考。
2.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受理关于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
3.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六、其他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艺术类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2.若教育部或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有变化,则以最新政策为准。
3.本简章由
七、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 0532-83780001
纺织服装学院电话: 0532-85953038
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邮政编码:266071)
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 https://zs.q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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