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区)招委,
为做好我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青海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统一考试(简称省级统考)由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负责管理,
二、报名要求
凡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首先参加2018年全省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后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报名。
对省级统考未开考的专业,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参加艺术类招生院校组织的校考。
三、省级统考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9日-21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
现场报名时,考生须出具本人二代身份证。
报名考试费由
四、校考报名要求
(一)我省艺术类考生可以根据本人情况,自主选择参加专业类的校考。具备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的院校为教育部批准的30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15所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专业)招生的院校(见附件1、2)以及国家部委所属高校和省属重点高校的非
(二)校考的具体报名时间和方法,请考生及时上网查阅校考院校所公布的招生简章,并按院校要求自行到考点报名和参加考试。为配合院校做好报考工作,我省考生参加校考报名时,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和考区招办出具的报考证明(注明考生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号,在规定位置粘贴一张小二寸半身照片并骑缝加盖县、区招办的公章)。报考要求提供省级统考合格证的院校校考,考生则必须参加我省2017年12月组织的省级统考并取得相应的省级统考合格证。
(三)考生未按普通高考艺术类报名的,所参加校考成绩无效。
五、省级统考时间、科目及分值
2018年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包括五大类,分别为:
(一)考试时间
2017年12月23日-24日
(二)考试地点
(三)分专业考试科目与分值
1.
2.音乐类(
声乐、器乐考试一律不准带伴奏员入场,考生可自备伴奏带或伴奏盘,也可清唱或独奏。
3.舞蹈类:考试科目为舞蹈基本功(150分)、舞蹈片段(80分)、即兴
4.民族
5.
六、成绩发布及相关规定
(一)省级统考专业合格标准由省招委确定,考试成绩通知单和专业考试合格证经省招办审核后于2018年1月10日前,由
(二)除教育部规定的校考院校(专业)外,在我省开展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其他院校(含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专业)均要认可并使用我省省级统考成绩,其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和成绩我省均不予认可。
(三)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课考试。
(四)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单独录取批次院校以外的其他批次非艺术类院校志愿,但其中的“三校生”(技
七、校考信息报送要求
招生院校应在2018年4月15日前向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报送校考合格考生信息,并将合格成绩名册加盖学校招办公章寄送至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普招处备案。联系人:许强,电话:0971-6304876,传真:0971-6304875。
各院校应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安全、完整、准确。因招生院校报送的
八、省级统考考务组织管理
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是国
一是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管理,认真执行政策,切实做好服务,保证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二是进一步完善省级统考考试办法,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公平、公正选拔考生。认真研究制定我省2018年艺术省级统考实施细则和考试应急预案,合理设计考试流程,编印考试工作手册,并于开考前报省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三是严格规范考务管理。根据国
四是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生身份核查,确保人证一致,考生身份证、准考证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广大考生应遵守报名、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公平竞争。对在省级统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国
五是强化监督,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考生报名、考官抽取、考试实施等工作。省招办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社会督考员,对省级统考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同时每个专业类别考点派出省级巡视员加强考试巡查,确保公平、公开、公正。省级统考合格考生名单将按规定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示。省招办监督和考试咨询电话:0971-6304876 6305073。
六是承办高校要严格仔细校验考生成绩
本通知如与教育部2018年出台的相关文件要求不一致,以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附件:1.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名单(30所)
2.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招生考试院校
名单(15所)
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7年11月14日
附件1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名单(30所)
景德镇陶瓷学院
备注:
附件2
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招生院校名单(15所)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