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招生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委、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院校名称:
学校代码:10136
院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学校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五条 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以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定男女比例。招生条件和加分政策按照国家和各省(市、区)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
第六条 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方式,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以退档处理。
第七条
1.
2.
第八条 艺术类、其他艺术类、编导类专业录取原则
1.
(1)
(2)
(3)
2.
3.
(1)报名条件:
A.通过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艺术类报名资格审核的内蒙古自治区考生。
B.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的“O”型和“X”型腿,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全身无纹身、无烟疤、无自残性疤痕。
C.男生身高175cm~185cm,女生身高163cm~175cm。
D.无色盲、色弱、斜视,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E.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F.其他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4)以及《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
G.考生需根据报考要求逐项自检,符合报名要求的考生方可报考,录取时以《高考体检表》中的体检信息为准,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2)录取原则: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校考合格标准,且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综合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数=文化课成绩×60%+专业考试成绩×40%。
4.
5.考生需根据报考要求逐项自检,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方可报考,录取时以《高考体检表》中的体检信息为准,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九条 有特殊要求的专业:
1.
2.
3.
4.
5.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专业采用中英文双语授课,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外语只开设
6.
7.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专业、校企合作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8.地方公费师范生计划专业、地方优师专项计划专业、免费
9.
10.
11.
第十条 平行分录取原则
对于已投档考生,当考生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对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
第四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十一条 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简称《取消乙肝项目检查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以《高考体检表》中的体检信息为准,对于不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 除《指导意见》中专业对体检要求限制外,色盲、色弱、单色不识别考生报考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具体招生专业以上级主管部门实际审批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 学生学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根据《内发改价费函[2020]258号》文件,2021年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75-8313584
微信公众号:nmdzsb(
电子邮箱:zsb@imun.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imun.edu.cn
普通本专科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s://zs.imun.edu.cn
学校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霍林河大街西536号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