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丰富我校的办学层次,培养高质量、高水平、高层次的拔尖人才,扩大我校的办学影响力,根据《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升本科选拔工作的通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优选的原则,并结合学校教学资源容纳的情况,制定“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保障“专升本”工作的顺利实施,我校成立了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林平
成 员:孙耀华、景磊、师占成、斯琴、路广、包双梅、高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鲁鑫 成员:宋美枝
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专升本”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选拔原则与比例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继续实行专科升本科选拔制度的意见》(内教高字﹝2001﹞7号)《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升本科选拔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21﹞20号)确定的原则进行选拔。选拔对象为与我校签订《专升本选拨协议》的
参加选拔考试的考生名单由专科院校组织确定。凡符合条件的学生,经推荐学院选拔公示,无异议者可推荐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专升本选拔考试,并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各专业专升本比例总体控制在本届高职高专毕业学生总数的22%以内。
三、选拔要求
参与选拔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同时达到下列全部要求的,即具备被选拔资格:
1.在校期间表现良好。若受过处分,截止报名时,其处分影响期已过,并已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
2.成绩符合要求。
3.能正常完成高职(专科)学业,按时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和通过毕业离校审查。
4.身心健康,符合有关专业体检要求。
四、报考时间安排及成绩构成
1.合作院校根据选拔条件进行初选,确定符合参加专升本的学生人选,并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网站备案,将报名
2.合作院校将学生报名表、学生平时成绩、各专业平时成绩构成方案于6月8日前报送
3.选拔考试根据专业不同,采用现场面试或者笔试方式进行。6月下旬公布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录取的学生经公示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4.最终录取成绩=选拔成绩*0.7+平时成绩*0.3
五、考试科目及分值
专业 | 考试科目及分值 | 考试方式 | 考试时间 |
演唱两首作品(自备作品,无伴奏,300分) | 现场面试 | 6月19日 | |
演奏两首作品(自备作品,无伴奏,旋律性一首、技巧性一首,300分) | 现场面试 | 6月19日 | |
自备稿件朗诵(100分)、自备新闻稿件播读(100分)才艺展示(100分) | 现场面试 | 6月19日 | |
形体、形象(90分)、基本功(105分)、剧目 | 现场面试 | 6月19日 | |
插画艺术创作(手绘,300分) | 现场笔试 | 6月19日 | |
素描(150分)色彩(150分) | 现场笔试 | 6月19日 | |
素描(150分)色彩(150分) | 现场笔试 | 6月19日 |
六、其他事项
1.学生录取后,由
2.取得专升本资格的学生进入我校相应专业的本科三年级就读。“专升本”学生不得转学,其日常管理、毕业待遇等与我学校相同年级、专业、性质、类别的学生相同。同时,根据教育部教【2002】15号文件规定,我校将在普通“专升本”学生学历证书上注明“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制为两年,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3.凡有未达到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和查实,即取消相应学生的相应资格,已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
4.如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政策变动,执行新政策。
附件1
序号 | 学科门类 | 招生专业 | 拟定招生计划 | 合作院校 |
1 | 16 | |||
2 | 舞蹈类( | 4 | ||
3 | 3 | |||
4 | 7 | |||
5 | 20 | |||
6 | 艺术类 | 30 | ||
7 | 20 | |||
合计 | 100 |
注:1. 此计划为拟定招生计划,
2. 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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