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该专业培养具备体育运动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从事专项
二、培养规格
该专业依托综合性重点大学的资源和优势,按照我校精英人才培养要求,突出体育专项特点,培养热爱祖国、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同时具备国家二级以上运动技术水平、国家二级以上专业裁判水平,系统掌握体育学基础理论知识、
三、毕业及学位证书
该专业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所有学分,准予毕业并颁发
四、招生计划
专业 | 总计划 | 招生项目 | 分项 计划 | 层次 | 学制 | 招生 范围 | 学费标准 |
运动 训练 | 20 | 足球(男) | 8 | 全日制 | 四年 | 全国 | 10000元/学年 |
羽毛球 | 6 | ||||||
乒乓球 | 6 |
注:我校各项目招生计划在录取时视生源情况可在项目间调整。
五、报考条件
1、符合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2、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且所报专项必须与运动等级证书相符。考生运动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
3、对考生体检的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
六、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需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
注册时间:2020年2月1日至3月1日12:00
报名时间:2020年3月1日至3月10日12:00
七、考试安排
1、文化课考试
时间:2020年4月18日-19日。
地点: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确定。
科目:语文、数学、政治、
2、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时间为2020年3月28日至5月10日,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
体育专项考试将进行兴奋剂检查,兴奋剂违规或拒绝检测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八、录取原则
1、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80分,体育专项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0分。
2、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以下简称上线考生),根据其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按照“综合分”进行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体育专项成绩高者。
4、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5、学校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先分项目录取,各项目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若分项目录取后计划有剩余,则剩余计划将用于未被分项目录取的其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不分项目依次录取;若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计划仍有剩余,再依照“综合分”从高到低不分项目依次录取第二志愿上线考生。
6、考生若已被
九、保送录取运动员
1、保送条件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等部委相关文件及
(1)申请保送录取运动员的项目为:足球(男)、羽毛球、乒乓球;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无严重兴奋剂违规记录;
(3)符合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4)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①被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②被授予足球项目运动健将称号;
③参加指定项目和竞赛,取得全国体育比赛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并被授予运动健将称号(详见附件1)。
2、报名方式
2020年2月1日-15日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中的“运动员保送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材料如下:
(1)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扫描件或照片)
(2)符合保送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照片)
(3)身份证(正面照片)
(4)电子照片(证件照)
运动员需严格按照时间报名,逾期将不予以受理。我校不接收考生纸介质报名材料,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至报名系统,原件由运动员自行保存备查。
3、录取原则
十、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1、我校
2、考生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其当年
3、新生报到后,我校将进行
4、学校
十一、其他
若教育部及国家体育总局关于
十二、联系方式
网 址:http://zs.(招生办公室)
http://wenfa.(体育与健康学院盘锦分院)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凌工路2号
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大工路2号
联系电话: 0411-84708375(招生办公室)
0427-2631368(体育与健康学院盘锦分院)
监督电话: 0411-84708306
传 真: 0411-84707507(招生办公室)
0427-2631366(体育与健康学院盘锦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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