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震创新人才培养班”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和《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农科教结合实施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顺应农业创新驱动发展新要求,积极探索拔尖创新型农林人才培养,在前期“创新人才培养班”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校决定选拔优秀学生组建“王震创新人才培养班”(简称“王震班”)。为规范“王震班”学生的培养与管理,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为重点,以“厚基础、强能力、重创新”为理念,以优势学科专业为依托,以“王震班”为载体,探索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发挥其示范和引领作用,促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章选拔方式
第三条“王震班”招生专业为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支撑的
第四条“王震班”选拔工作在第二学期初进行。选拔生源的范围为我校统招理科大学一年级学生,不含黑龙江省二批B、民族预科、对口招生、专升本,外语语种为
第五条“王震班”学生选拔采取自愿报名、择优录取的方式,相关学院负责专业宣讲和学生报名,招生就业处负责资格审查,教务处负责选拔考试和班级编排。
第六条
第三章培养模式
第七条“王震班”学制为六年本硕分流培养,第四学年学习结束后,达到本科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相关要求的,学校颁发本科学历毕业证书,并授予相应学士学位。完成三年本科学习并达到所规定的成绩标准(其中
第八条“王震班”采取本科与硕士阶段一体化培养模式,即“3+1+2”的培养模式。“3”为3年本科学习,完成除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以外所有本科课程学习;“1”为1年过渡期,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硕士一年级所修课程及其它培养环节的学习;“2”为2年硕士研究生学习,完成
第九条科学制定体现本学科专业特色的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注重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学术兴趣和发展潜质。
第十条以“厚基础、强能力、重创新”的教育理念为指导,科学设置课程体系,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为基础教育阶段,第三学年开始进入专业教育阶段。在基础教育阶段,要强化数理化等基础课、外语类通识课和专业基础课的课程教学,打牢学科专业基础;在专业教育阶段,要提倡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注重创新能力培养。
第十一条创新教学方法改革,广泛开展研究性教学、探究性学习、自学小组、
第十二条学院要聘请教学名师、知名教授、知名学者及具有博士学位的中青年学术骨干
第四章学生管理
第十三条第一至第三学年“王震班”学生的学籍管理由教务处负责,第四学年为本科和硕士的交叉阶段,由教务处和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共同管理,最后两学年由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管理。
第十四条“王震班”学生须按照规定缴纳学费,前四学年收费标准按本科生有关规定执行,后两学年收费标准按硕士研究生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王震班”学生按专业单独编班管理,由相关学院选聘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专职辅导员或班主任,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大三年级开始实行导师制,由相关学院负责导师配备并负责导师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凡在“王震班”学习的学生,申请国家留学
第十七条“王震班”学生综合测评单独计算,单独排序,评选国家奖学金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第五章组织机构
第十八条学校成立“王震班”领导小组,教学副
第十九条“王震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王震班”的教学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和学院的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相关文件同时废止。本规定解释权归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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