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招委关于湖北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鄂招委[2013]7号
各市、州、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各普通高等学校:
经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湖北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已经确定,现通知如下:
一、理工、文史类
1.第一批本科:理工527分,文史531分;
2.第二批本科:理工462分,文史480分;
3.第三批本科:理工358分,文史406分;
4.第四批高职高专(一):理工275分,文史335分;
5.第四批高职高专(二):理工200分,文史200分。
二、艺术类
1.艺术本科(一)和艺术本科(二):文化312分。
2.艺术本科(三)
自行组织校考发放艺术合格证的院校,各专业(类别)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
数线对应执行上述各专业(类别)的文化分数线。
3.艺术高职高专
非
三、
1.本科:文化338分,专业素质
2.高职高专:文化160分,专业素质
四、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
1.本科:460分;
2.高职高专(一):394分;
3.高职高专(二):160分;
4.艺术高职高专
非
五、招收参加技能高考的中职毕业生
1.本科
2.高职高专
文化综合50分,专业技能D等及以上。
六、高水平运动员
本科:理工462分、文史480分(专业
七、艺术特长生
本科文化成绩执行招生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3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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