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
一、报名条件
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当年学测的台湾高中毕业生,考试科目符合我校报考专业要求且各科成绩均达前标级或以上级别。申请我校理工类专业考试科目需包含语文、数学A、英文、自然四门考试科目,文史类专业考试科目需包含语文、数学A或B、英文、社会或自然四门考试科目。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招生计划:5人
招生专业:除强基计划相关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相关专业、
三、报名方式
考生请于2024年3月1日至31日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
四、考核程序
1.初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根据材料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审核时间为4月1日至4月7日。
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请关注我校后续发布的考核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前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2.网上考核
考核时间暂定于4月下旬,采用网上面试形式。具体情况以后期通知为准。
五、录取安排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学测成绩和考核情况择优录取,于5月15日在系统中公布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如出现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我校将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考生可于5月21日至31日期间进行征集志愿报名。具体情况以后期通知为准。
我校于2024年7月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入学及在校管理
被
台湾免试生的管理遵照我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学校将尽力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帮助,以便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台湾免试生的学费与内地学生相同;学生原则上与内地学生住在一起,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收取,与内地学生相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往返台湾和北京的旅费等费用自理。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邮政编码:100083
电话:(8610)62737682
邮箱:zsb@cau.edu.cn
八、如有未尽事宜,招生办公室将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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