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国家相关招生录取政策,特成立 组 长:黄育琴 成 员: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全体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的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全过程的监察工作,保证监察到位,确保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学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2.负责检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的情况。 3.对招生录取过程实行全程监察,会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妥善处理录取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特殊情况。 4.督促、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招生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者的责任,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19年4月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