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2021 〕155 号)及2022年河南省教育厅的要求和安排,我校2022年继续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第一条 学校概况
第二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为
专业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成为掌握
第三条 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和独立自主、开拓创新的能力,适合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2、本专业招收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3、
与本招生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本科专业或与本招生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学生可以报考。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最新修订)”进行查询。
第四条报名及招生录取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7月6日—7月10日18:00截止。
申请人请登录
纸质材料由考生通过邮局EMS于7月10日18:00时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寄至招生办公室。仅接收邮政快递EMS,不接收其它快递公司邮件。
2、提交材料
请按以下要求提供并邮寄纸质材料:
(1)《
(2)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3)考生本人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如应届毕业生还未拿到证书,应提供毕业学校证明原件)。
(4)应届毕业生毕业学校就业部门未就业证明原件,一份;往届毕业生在人事档案所在地开具未就业证明原件,一份。
(5)考生户籍所在地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一份。
3、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我校2022年第二学位报名资格审查小组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对材料未按要求准备者不予审核),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对初审合格考生进行公示。
4、考试
考试形式初步确定为网上面试,考试日期为7月20日。考试安排会提前在网上公布并通过手机短信通知提醒。
5、录取
资格审核合格,按考试成绩排序,录取前30名考生。如考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学科门类为
6、入学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将取消入学资格及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传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应当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本专业学费标准为5000元/生﹒学年。
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用品、用具自理;招收学生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学籍管理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在生均拨款、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第五条毕业和派遣
1、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须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须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2、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3、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4、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生均拨款、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第六条其它
1、我校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在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学校招生录取监督领导小组监督下,由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本办法内容若与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为准。
3、本办法由
第七条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36号
邮编:450046
录取咨询电话:0371-65790702
传真:0371-65577818
招生网址:http://www2.ncwu.edu.cn/zhaoshengwang/
电子信箱:hbsyzs@ncwu.edu.cn
招生办官方微信:hszsbgs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371-65790233
附件: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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