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
第三条
第四条 学校注册地址为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56号。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
第六条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第五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按总成绩高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考生进校后均以
第十三条 体检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四条 录取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我校在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经河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批准,学费收费标准:
住宿费收费标准暂定:
龙子湖校区为六人间人民币800元/生·学年、四人间人民币1000元/生·学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新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我校是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院校之一,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可获得8000元国家奖学金,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可获得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另外我校设立了新生入学奖学金;设立了在校学生综合奖学金,根据每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对约10%优秀学生予以1000元的奖励。
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每年有20%左右的学生可向国家开发
我校落实服兵役学费资助政策: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合格后颁发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及地址:
学校招生网址:https://ptzs.hactcm.edu.cn/
招生专用邮箱:zszy@hactcm.edu.cn
招生录取咨询电话:0371-86667366(学校招生就业处)
招生录取监督电话:0371-65575590(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招生就业处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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