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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来源:河北中医药大学 1205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国家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是研究生多元招生录取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手段。为做好我校2023年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行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主管教学工作和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务处、研究生学院、学生处、科技处、团委和有关二级学院的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负责推免工作统筹协调,研究审定推免工作实施方案、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和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和研究生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负责推免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拟订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审核并确定拟推荐名单。

学校成立专家审核小组,由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组成,不少于5人,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

学校成立推免生工作监督小组,由学校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纪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纪检监察相关同志组成。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对推免工作开展监督,依规依纪依法受理推免工作的信访举报。

各二级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不少于5人,均为副教授以上职称且至少有3名不担任行政职务的专业教师代表或专家,具体实施本单位推荐工作。负责确定本学院各专业推荐名额,对相关专业推免对象的初步遴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进行初步审核。

三、推荐基本条件

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无考试不及格或重修、补考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品行优良,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一)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

各二级学院按专业年级分别对各专业(五年制专业按1~4年级,四年制专业按1~3年级)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进行排名,每专业年级平均学分绩前10%(含)的学生具有申请推免的资格。

(二)奖励加分

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学生参加全国中医药经典能力等级考试、以及学生在本科阶段所获科研成果、竞赛获奖、荣誉奖励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以上奖励加分计算方法见附件1

(三)综合排名分值=平均学分绩×90%+奖励加分×10%

五、工作程序

(一)名额分配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推免生名额,按各二级学院2023年预计应届本科毕业生占全校毕业生的比例以及相关专业特点统筹确定推免名额(附件2)。

各专业推免名额原则上按照相同专业代码进行统一划拨、整体使用,部分毕业生人数过少的专业可与所在二级学院其他专业合并使用推免名额。

(二)制定实施细则

各二级学院召开推免工作小组会议,认真组织实施本单位推免工作。根据本方案研究制订2023年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向学生公示,各二级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和推免工作小组名单(含电子版)98下午5:00前提交教务处审核。

(三)组织学生报名、核算成绩并报送拟推免结果

1.符合推荐条件并有推免意愿的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

申请,填写《河北中医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3)。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各二级学院按专业将符合推荐条件并提出申请的学生,按照综合排名分值排序,根据分配名额初步确定各专业拟推免结果,于9月9日下午4:00前将拟推免结果和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并将拟推免结果及奖励加分支撑材料在本单位公示。

上交教务处材料:《河北中医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河北中医学院**学院拟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附件4)、学生加分项目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上述各表均须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四)学校审定并上报推免生名单

1.学校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对拟推免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进行公开答辩。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推免系统和学校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2.教务处审核、汇总后,将拟推免结果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确定拟推免名单,向学校党委汇报,确定推免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3.公示期满无异议,教务处将推免结果交由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学院于9月20日前将符合推免资格学生的信息上传至“推免服务系统”,学生自行上网进行信息查询、照片上传、缴费、志愿填报等工作。

对推免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教务处或纪检监察室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推免生条件者,取消其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推免工作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各二级学院应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推免文件精神,根据学校的工作进度和要求开展工作。要制定或修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

(二)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申请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所有与学生直系亲属或其他需回避人员共同完成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一律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三)推荐学生的质量关系到我校学术声誉,各学院要重视对学生推荐后的管理,提醒和督促学生珍惜机会。若出现未能按期毕业或未能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到纪律处分等问题,不再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取消其推免资格。

(四)凡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所获推免资格,并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追究处理。

(五)在推免工作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如被检举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或由于工作渎职造成学校工作损失、影响学校声誉、产生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追究处理。

(六)被确定为推免生的学生,须与学校签订《河北中医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协议书》(附件5),服从学校安排,参加各种集体活动,按要求完成本科学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七)未事宜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七、咨询申诉渠道

推免工作咨询联系人:安桂叶

电话:0311-89926085

推免工作申诉电话:0311-89926053

附件:1.河北中医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研究生奖励加分计算方法

河北中医学

2022年9月8

附件1

河北中医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加分计算方法

类别

项目

级别

加分

备注

参军入伍

服兵役

参军入伍服兵役

10

中医经典

全国中医药经典能力等级考试

一级

校内排名第1名10分

需成绩合格(≥60分)

校内排名第2名5

校内排名第3名3

二级

校内排名第1名15分

校内排名第2名8

校内排名第34

科研成果

公开发表论文

核心期刊

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7

版权为河北中医学

学术专著

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7

国家级出版社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国家级

结题优秀

项目负责人4分

结题合格

项目负责人3

专项发明并获得专利

发明专利

第一发明人7

实用新型专利

第一发明人5

外观设计专利

第一发明人3

竞赛获奖

“挑战杯”等课外学术实践专业技能等竞赛获奖

国家级

特等奖或综合第一名:符合本方案推免基本条件者不受其他条件限制直接推荐

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及其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等举办的挑战杯、中医专业知识技能、针灸推拿临床技能、中药专业知识技能、护理专业知识技能大赛;“学伤寒、背伤寒”基本功大赛、《黄帝内经》知识大赛等

一等奖20分

二等奖15分

三等奖10分

创新创业竞赛获奖

国家级

特等奖8分,一等奖6分,

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

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中医药创意设计、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英语演讲等竞赛(竞赛团体奖主力队员)

文化、艺术、

体育比赛获奖

国家级

特等奖6分,一等奖5分,

二等奖3分,三等奖2

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全国中医药院校传统保健运动会、大学生运动会等(竞赛团体奖主力队员)

荣誉

荣誉奖励

国家级

3分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三好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省级

2分

说明:1.学生本科阶段在参军入伍服兵役、科研成果、竞赛等某一类项目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累计加分。2.核心期刊论文: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3.综合类比赛获得单项第一名,按一等奖加分。4.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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