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3〕4号)要求,特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层次:本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阳市白云区二十六大道1号
学校简介:
学校总规划占地面积978亩,馆藏纸质图书112.22万册,电子图书137.92万册。学校开设28个本科专业(含1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涵盖
学校柔性引进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省管专家4人,贵州省省委教育工委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指导委员会及贵州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3人,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8人,贵州省“优秀
学校建有新商科实验中心和文化与
学校现有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金师”(教学名师)5人,国家级创业就业金课1门,省级一流课程27门,获得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45项、省级教改项目49项。获批国家社会科学
学校积极服务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按照省政府“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竭力服务贵州“乡村振兴”“大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学习借鉴先进办学理念,强化交流合作。与澳大利亚悉尼国际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定地方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以建设高水平新型商科院校为目标,以高质量发展统筹学校发展全局,面向现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成立由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教务处、学生处(招就处)负责人为主的“专升本”考务工作组、录取工作组,实施“专升本”资格审查、专业课命题、制卷、考试、录取、体检、疫情防控等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招生录取工作。严禁徇私舞弊,对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按教育部第33号令和第36号令严肃查处。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专升本招生计划类型分普通计划及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包括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和退役军人计划。
具体招生计划及专项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省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五章 报名条件及专业考试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普通类专升本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在我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2023年应届毕业生,且截止2023年7月3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
3.在贵州应征入伍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高专学业的;
4.不在贵州应征入伍但具有我省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5.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高专退役军人毕业生。
(二)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贫困生专项计划)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类专升本报名条件;
2.原贵州省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以原贵州省扶贫办系统
第八条专业考试
1.专业考试(含免试文化课入学退役士兵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2.免试文化课入学的退役士兵须按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检测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职业的基础潜能,满分150分。
3.专业考试参考书目如下表

4.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及免试文化课入学的退役士兵于4月18日-21日持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毕业院校证明、《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准考证到
5.学校将审核考生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所填报本科专业的报考要求,如果考生毕业专业不符合学校的报考要求,不得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所填报专业志愿无效。
6.专业考试时间:2023年4月23日。按专业考试准考证所示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7.学校根据招生专业对考生专业的基本要求和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划定各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生源不足的专业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8.免试文化课入学退役士兵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不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未参加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的视为放弃考试和录取资格。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考生文化统考成绩须达到全省合格线;省招生考试院按合计总分(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如果合计总分相同,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退役军人考生录取办法严格按照《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退役军人考生可登录
第十条已被录取的考生,
第十一条 学校“专升本”的有关通知和信息将在学校招生就业处网站上及时公布,请考生留意关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凡未如期按照学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因个人有关信息提供不准确而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收费标准:严格按贵州省发改委批复的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学校另设有校内奖学金,奖励各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学生。
第十四条学校录取的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同时,学校围绕“奖、贷、助、勤、补”等多元一体的资助体系,积极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保证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贵州省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
第十八条联系方式
联系人:覃治建
联系电话(传真):0851—84874637
学校网址:http://www.gzcc.edu.cn
学校地址:贵阳市白云区二十六大道1号
学校邮编:550014
一审:覃治建
二审:王黔京
三审:唐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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