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办学定位,优化专业结构,合理拟定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本科生。最终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下达为准。
经批准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校考)专业不编制分省计划,即按全国计划招生。
艺术类(省统考)专业、普通类专业均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类别 | 计划类型 | 招生专业 | 学制 | 计划数 | 培养单位 | 办学地点 | 省级统考科类要求 | 校考要求 |
艺术类(校考) | 全国计划 (不设分省计划) | 4 | 64 | 大学城校区 | 需参加省级“ | 需参加我校“ | ||
4 | 183 | |||||||
5 | 68 | |||||||
4 | 125 | 建筑 | ||||||
4 | 60 | |||||||
4 | 30 | |||||||
4 | 50 | |||||||
4 | 172 | |||||||
4 | 75 | 视觉 | ||||||
4 | 75 | |||||||
4 | 60 | 湾区创新学院 | 佛山校区 | |||||
4 | 75 | |||||||
4 | 24 | 大学城校区 | 需参加省级“书法类”统考并合格 | 需参加我校“书法类”校考 | ||||
4 | 22 | |||||||
艺术类(省统考) | 分省计划 (具体以计划投放省市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 4 | 12 | 大学城校区 | 需参加省级“ | 无 | ||
4 | 10 | |||||||
4 | 10 | |||||||
4 | 15 | 建筑 | ||||||
4 | 30 | |||||||
4 | 40 | 艺术与人 | ||||||
4 | 61 | |||||||
4 | 31 | |||||||
4 | 25 | |||||||
4 | 25 | |||||||
4 | 30 | |||||||
4 | 30 | |||||||
4 | 60 | 湾区创新学院 | 佛山校区 | |||||
普通类 | 分省计划 (具体以计划投放省市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 4 | 31 | 大学城校区 | 无 | 无 | ||
5 | 62 | 建筑 | ||||||
4 | 32 | |||||||
4 | 40 | 艺术与人 | ||||||
4 | 20 | |||||||
4 | 45 | 湾区创新学院 | 佛山校区 | |||||
4 | 60 | |||||||
4 | 60 |
备注:
(1)面向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①艺术类(校考)、艺术类(省统考)、
②
(2)考生可登录我校官方网站www.gzarts.edu.cn或官微GAFA_ZS查阅各招生专业介绍及课程设置等信息。
(3)大学城校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 168 号;
湾区创新学院(佛山)校区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禅港西路西北侧、紫洞西一路南侧。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2、具有高级中等
3、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要求;
4、其他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可以报考。
5、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班学生;
(4)违反国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不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艺术类(校考)专业招考办法
我校艺术类(校考)专业按“网络初试+现场复试”模式组织校考,校考类别分“
1、初试
(1)考生选择“
(2)报名时,考生务必慎重选择校考类别,报名确认成功后,校考类别不能修改。因未认真阅读招生简章,导致校考类别选择错误,或不能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学校根据各校考类别的报名总人数,分场次组织网络远程考试。
(4)初试合格方有资格参加复试,初试成绩不计入复试,也不作为专业录取因素。
(5)学校根据初试成绩,分别按不超过“
2、复试
(1)初试合格的考生,按对应的校考类别重新报名确认后,方可参加现场复试。
(2)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按“
(3)若考生报考的校考类别所对应省级统考科类成绩不合格,则校考专业成绩无效。
四、校考组织
1、考试纪律
(1)考生在参加校考专业考试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
(2)考生必须诚信考试,不得出现请人替考、互换答卷等违规违法作弊行为,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按《国
2、初试、复试考试安排
类别 | 阶段 | 科目 | 范围 | 时长 | 考试时间 | 考点 |
网络初试 | 素描 | 人物头像 | 2小时 | 1月23、24日 | -- | |
现场复试 | 素描 | 人物头像写生 | 3小时 | 3月2日 | 广州、佛山、深圳(具体安排待复试正式报名时公布) | |
色彩 | 静物写生、默写或提供图片资料 | 3小时 | ||||
速写 | 人物写生 | 40分钟 | ||||
书法类 | 网络初试 | 书法创作 | 在篆书、隶书、楷书、行书、草书中自选一种书体,完成指定内容的一张创作作品 | 1小时 | 1月22日 | -- |
现场复试 | 临摹 | 按提供的两件摹本,完成两张临摹作品 | 2小时 | 3月3日 | 广州 | |
创作 | 在篆书、隶书、楷书、行书、草书中自选两种书体,完成指定内容的两张创作作品 | 2小时 |
(1)各考试科目要求详见我校已公布的《
(2)有关现场复试报名及组考等安排,以我校后续官方发布的公告为准。
3、网络初试组考办法:
(1)时间安排:
类别 | 报名时间 | 确认考试场次时间 | 打印准考证时间 | 模拟考试时间 | 正式考试场次及时间 |
1月15日18:00 至 1月18日18:00 | 1月19日10:00 至 1月20日18:00 | 1月19日 至 1月22日 | 1月21、22日 | 1月23、24日 每天第一场09:00-11:00 每天第二场14:00-16:00 | |
书法类 | - - - | 1月19日 至 1月22日 | 1月21日晚上、 1月22日上午 | 1月22日 15:00-16:00 |
“
“书法类”网络初试仅安排1月22日一场考试,考生无需选择考试场次。
(2)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报名手续,未按规定流程报名或报名手续不全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得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系统:
使用电脑网页浏览器打开https://user.artstudent.cn/login进入报名程序;或手机上安装使用“艺术升”APP进行报名。
(4)网络初试报考流程、模拟考试及正式考试场次安排等,详见我校发布的《
4、报考费:
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标准执行,普通高考术科考试每人每科类245元,具体如下:
书法类:初试(1门)80元,复试(2门)165元。
五、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报考我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相关要求,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和专业复试,凡不符合录取条件、发现有舞弊行为或经我校认定未达入学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情节恶劣的,我校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1、录取批次:
(1)艺术类(校考)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计划,在艺术类提前批进行录取,具体以各省级高考录取批次设置为准。
(2)艺术类(省统考)专业、普通类专业,编制分省计划,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级高考录取批次设置为准。
2、录取原则:
(1)艺术类(校考)“
(2)艺术类(校考)“书法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书法类统考成绩合格,依据“书法类”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的专业。当校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的考生(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高考文化相对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
(3)艺术类(校考)在确定录取具体专业阶段,因个别省份(例如海南省)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有原始分、标准分等多种分制,我校统一按原始分(满分750分)进行计算,满分非750分的折算成750分。
(4)在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中,当考生未被录取至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各专业录取原则调剂到同一校考类别未满额且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不符合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要求的,将予以退档。
(5)艺术类(省统考)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
(6)普通类专业:考生不需参加省统考或校考,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按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3、艺术类(校考)“
按照上述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原则录取后,在“
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本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该校考类别合格生源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考试中心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六、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财政厅下发的粤价[2013]34号、粤价[2007]186号文件执行。
学费:
住宿费:普通学生公寓四人间1500元/生•学年,普通学生公寓五人间1200元/生•学年。
若有变动,按物价局最新标准执行。
七、奖、助学措施
按国家政策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缓”等为主要内容的奖学与资助工作体系,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与资助,具体措施可在学校官方网站查阅。
八、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招考办法
华侨和港澳台详细招考办法及考试大纲以我校官网发布的相关招生章程为准。
九、其他
1、考生在报名系统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请仔细确认并保存,如信息填写有误,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凡参与我校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校考的考生,均视为已详细阅读《
3、我校从未委托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代理工作,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不要轻信谣言,防止上当受骗。如需了解我校招生详细情况,可关注
4、如遇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政策调整,或遇不可抗力因素,我校将调整相关招考方案。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调整变更,将在
十、咨询方式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邮编510006
部门:
电话:020-39362077
邮箱:zsb@gzarts.edu.cn
微信公众号:GAFA_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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