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
第一条 院校名称:
第二条 院校国标代码:12121
第三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州市白云区京溪沙太南路1063号,邮政编码510515;
顺德校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马岗大道33号,邮政编码528305。
第四条 学校本科各专业一、二年级在顺德校区分属四个书院学习,之后在专业所属学院学习。
第五条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学校2020年面向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计划为45名。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招生专业详见附件)
第六条 报名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一国两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香港学生。
(二)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参加2020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KDSE)考生。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第七条 报名办法。考生可登录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ecogd.edu.cn),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报名,并通过该网站查询成绩及录取情况。
第八条 录取原则。学校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并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结合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情况择优录取。
1.最低录取标准。参加香港中学文凭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
2.学习经历参考。考生须提供由香港教育局和学校认可、学生本人提供的“学生学习概览”,录取时我校将参考“学生学习概览”。
第九条 入学与身体检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办理请假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以国
第十条 收费标准。被录取的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住宿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学费标准为
第十一条 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批准为我校录取的香港学生,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
第十二条监督机制及电话
监督电话:0086-20-61648149
第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信息网:http://portal.smu.edu.cn/bkzs/
招生官方微博:https://weibo.com/fimmuzsb
电子邮件:386832666@qq.com
咨询电话:0086-20-61648523
传 真:0086-20-61648524
咨询QQ群:328580253 186637549
第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
|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科类 |
| 1 | 理工类 | ||
| 2 | 理工类 | ||
| 3 | 理工类 | ||
| 4 | 文理兼类 | ||
| 5 | 理工类 | ||
| 6 | 理工类 | ||
| 7 | 文理兼类 | ||
| 8 | 理工类 | ||
| 9 | 理工类 | ||
| 10 | 大类招生:含 | 理工类 | |
| 11 | 文理兼类 | ||
| 12 | 大类招生:含 | 理工类 | |
| 13 | 理工类 | ||
| 14 | 大类招生:含 | 理工类 | |
| 15 | 理工类 | ||
| 16 | 大类招生:分 | 理工类 | |
| 17 | 文理兼类 | ||
| 18 | 生物统计 | 理工类 | |
| 19 | 卫生 | 文理兼类 | |
| 20 | 卫生经济与 | 文理兼类 | |
| 21 | 大类招生:含医院管理、 | 文理兼类 | |
| 22 | 大类招生:含 | 文理兼类 | |
| 23 | 理工类 |
注:1.各招生专业的专业介绍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阅。
2.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执行。医药类、
3.学校各专业一、二年级在顺德校区分属四个书院学习,之后在专业所属学院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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