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所有招生专业(招考方向)不组织专业校考,采用招生省份省级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一)
1.计划招生10人。
2.招生省份:江西、广东、四川。
(二)
1.
仅招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竖琴、西洋打击乐(仅招马林巴或小军鼓)、钢琴、二胡、琵琶、中阮、竹笛、笙、扬琴、古筝。
(1)计划招生51人。
(2)招生省份:江西、河南、湖南、广东、甘肃。
2.
仅招民族唱法、美声唱法(不含通俗唱法、原生态唱法)
(1)计划招生30人。
(2)招生省份: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
(三)
1.计划招生44人。
2.招生省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甘肃。
招生专业及计划一览表
招生省份 | 合计 | |||||
浙江 | —— | —— | —— | 2 | —— | 2 |
江西 | 3 | 小提琴 | 2 | 4 | 4 | 15 |
扬琴 | 1 | |||||
二胡 | 1 | |||||
山东 | —— | —— | —— | —— | 4 | 4 |
河南 | —— | 单簧管 | 2 | 4(文科3理科1) | 4 | 21 |
双簧管 | 1 | |||||
长笛 | 1 | |||||
长号 | 2 | |||||
西洋打击乐 | 1 | |||||
小提琴 | 2 | |||||
中提琴 | 1 | |||||
低音提琴 | 1 | |||||
大提琴(理科) | 1 | |||||
钢琴(理科) | 1 | |||||
湖北 | —— | —— | —— | 4 | 4 | 8 |
湖南 | —— | 大管 | 1 | 5(历史4物理1) | 4(历史3物理1) | 21 |
圆号 | 1 | |||||
中提琴 | 1 | |||||
低音提琴 | 1 | |||||
钢琴 | 1 | |||||
竖琴 | 1 | |||||
扬琴 | 1 | |||||
古筝 | 1 | |||||
二胡 | 1 | |||||
琵琶 | 1 | |||||
竹笛 | 1 | |||||
笙 | 1 | |||||
广东 | 5 | 单簧管 | 1 | 7 | 6 | 36 |
双簧管 | 1 | |||||
大管 | 1 | |||||
长笛 | 1 | |||||
小号 | 1 | |||||
圆号 | 1 | |||||
大号 | 1 | |||||
西洋打击乐 | 1 | |||||
小提琴 | 2 | |||||
中提琴 | 2 | |||||
大提琴 | 2 | |||||
低音提琴 | 1 | |||||
竖琴 | 1 | |||||
钢琴 | 1 | |||||
中阮 | 1 | |||||
广西 | —— | —— | —— | —— | 4 | 4 |
海南 | —— | —— | —— | —— | 4 | 4 |
重庆 | —— | —— | —— | 4 | 4 | 8 |
四川 | 2 | —— | —— | —— | —— | 2 |
甘肃 | —— | 双簧管 | 1 | —— | 6 | 10 |
大管 | 1 | |||||
小号 | 1 | |||||
西洋打击乐 | 1 | |||||
总数 | 10 | —— | 51 | 30 | 44 | 135 |
注:在不区分科目类编制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均为文理统一编制的综合计划。在区分科目类编制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上表中未标注区分文理科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均为文科计划或首选历史计划。各省最终招生计划与专业要求以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及高考生源省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报考要求。
(二)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组织的与所报考专业(招考方向)相对应的专业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含全国政策性加分,下同)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份划定的我校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录取原则
在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达到各省本科专业合格线和高考文化投档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的出档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进行录取。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我校安排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根据分省分专业(招考方向)计划,按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省级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以高考文化投档成绩、文化原始分、语文、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优先顺序。
(一)我校
(二)报考
报考器乐类的考生,其参加专业省级统考
报考声乐类的考生,其参加专业省级统考
(三)报考
四、学费
我校艺术类专业(非理论类)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学费收费标准以当年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五、监督机制
申请者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参加考试。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实行严格的复审制度。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中学通报并按不同招考阶段做出如下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考试中涉嫌犯罪的,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若教育部关于艺术类招生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本实施办法由
六、联系方式
(一)
电话:020-87110737
传真:020-87111502
网址:http://admission.scut.edu.cn/
电子邮箱:admit@scut.edu.cn
官方微信:
(二)
电话:020-39380901
传真:020-39380901
网址:http://www2.scut.edu.cn/art/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官方微信:
(三)监督电话
招生办公室:020-87110887
纪委办公室:020-87110195
2022年12月9日
附件:学校、学院及专业情况简介
学院拥有一支师德高尚、艺术造诣深厚、潜心教书育人的
学院目前拥有教育部颁发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院坚持“以原创作品为引擎,带动学科发展及人才培养”办学思路,形成鲜明办学特色,先后创作演出《先行者—孙中山》《秦粤时空》《美丽中国》《我的家我的国》《粤韵新声听见广东》等多部艺术作品,在业界产生持续、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参加了《庆祝澳门回归祖国20周年文艺晚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演出《伟大征程》等国家重大演出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学生多次获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一、二等奖。
学院始终坚守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立德树人,致力于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艺术人才。学生在本科学习期间如果专业课、文化课成绩达到学校规定要求,可在入学后第二学期跨院系修读其他专业课程,达到学位授予资格者可授予辅修学士学位;成绩优秀毕业生可获保送研究生资格。多年来,学院为国家特别是华南
一、
坚持培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专业音乐理论人才。通过四年本科阶段的学习,要求学生能够较全面、扎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提高分析、理解、阐释各种不同风格、不同体裁作品的能力,具备较强的论文写作水平。学生毕业后适合在艺术院校、出版社、音像公司、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学、
二、
1.
坚持培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演奏人才与创作型人才,通过四年本科阶段的学习,学生能够较全面、扎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演奏技巧。学生毕业后可在教育系统、演出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广泛就业。
2.
坚持培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声乐
三、
坚持培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舞蹈艺术人才,培养能够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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