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创办于2005年9月,是参照国内30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的院校之一,具有独立颁发本科毕业文凭和授予学士学位资质。2015年国际评估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QS)发布的全球大学学科排名中,
一、招生计划
2018年,我校共有
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有关政策要求,根据国家和地方经济及文化发展需要,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及发展规划,提升内涵,提高质量,促进就业,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18年我校
2018年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全国预计计划数 | 2018年各专业方向 | |
设计学院 | 130502 | 48 | 含视觉与信息设计、包装传播设计方向 | ||
130503 | 68 | 含 | |||
130504 | 38 | 含战略设计与创新、整合创新设计方向 | |||
130305 | 40 | ||||
130309 | 25 | ||||
130310 | 80 | 含 | |||
130404 | 26 | ||||
130509 | 130 | 含演出空间设计、 | |||
时尚设计学院 | 130505 | 125 | 含服装 | ||
130507 | 50 | 含玻璃与陶瓷设计、珠宝与饰品设计方向 | |||
130301 | 20 | ||||
130402 | 25 | ||||
130403 | 25 | ||||
130506 | 25 | ||||
130508 | 25 | ||||
130301 | 30 | ||||
130301 | 25 | ||||
130301 | 30 | ||||
130301 | 40 | ||||
120210 | 120 | ||||
130409 | 45 | ||||
合 计 | 1040 | ||||
二、考试及报名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参照国内30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进行招生。据此,我校2018年各专业招生考试办法如下:
1、专业考试及成绩认定
凡报考我校各招生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和相应门类艺术专业考试(普通类专业除外)。
我校组织校考的相关专业,各省市若有相应专业省级统考,考生应在专业统考合格的基础上报名参加我校专业校考。我校不组织校考的专业,录取时专业成绩以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为依据。各专业招生省市及专业考试类型见下表:
专业门类 | 专业考试方式 | 招生省市 |
不组织校考。 专业成绩依据招生省市 | 面向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辽宁、黑龙江、河北、湖南、四川、广东、贵州、吉林、福建、重庆、江西、山西、新疆等省市招生。 | |
组织校考。 考生需相关专业省统考合格。 专业成绩依据校考成绩。 | 面向全国招生。 | |
不组织校考。 普通类二本批次招生。 | 面向部分省市招生。 |
2、报考方式
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报名及考试办法根据各省市的相关招考规定进行。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须在各省市相关招考规定的基础上,依照我校规定进行报名和考试:请于2018年1月中旬登录我校官网首页【招生热线】进行网上报名,并根据提示于2018年春节前后到沈阳、成都、青岛、上海所设考点参加考试(请注意设考专业及报名方式)。山东考生若选择青岛考点,请至本省网上报考。部分省市对于已在本省设点校考的相关专业如有规定,请考生按照文件规定报名。
设点省份 | 设考地点 | 校考专业 | 2018年考点 现场报名时间 | 2018年考点 考试时间 |
四川 | 1月22-23日 | 1月23-26日 | ||
辽宁 | 1月28-29日 | 1月29日-2月1日 | ||
山东 | 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 无 | 2月26-28日 | |
上海 | 本校(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 | 3月2-4日 | 3月3-6日 | |
3月5日 |
3、校考科目
2018年我校各校考专业考试科目信息如下(具体考试规程将在我校官网公布):
初试(面试):朗诵、演唱、形体/舞蹈; 复试(面试):朗诵、演唱、形体/舞蹈、 三试(面试): |
初试(面试):朗诵、演唱、形体/舞蹈; 复试(面试):朗诵、演唱、形体/舞蹈、 三试(面试): |
初试(面试): 复试(面试):即兴创作与模仿; 三试(面试):舞蹈综合素养口试。 |
初试(面试):演唱; 复试(面试):自我介绍、演唱; 三试(面试):演唱,才艺展示,口试,视唱练耳。 |
形体观察、台步展示技巧、才艺展示、综合素质。 |
初试(面试):稿件播读; 复试(面试):即兴评论、才艺展示; 三试(面试):稿件评述、言语交流。 |
初试(面试):故事创作; 复试(面试):话题评述; 三试(笔试):写作。 |
初试:操作技能及面试 复试:基础知识笔试 |
三、招生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坚持阳光招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分专业录取具体规则如下,无专业级差。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相关类别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专业类别 | 报考专业 | 2018年录取规则 | 备注 |
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高考文化分+ | |||
按照 | |||
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
艺术类 | 相关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 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高考文化分*50%+校考专业分*50%) | ||
编导类省统考成绩合格。 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高考文化分*50%+校考专业分*50%) | |||
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 ||
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
普通类 | 在普通类二本批次,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相关说明:
1、上述录取规则均以投档考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线(专业所在批次线),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省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普通类专业除外)为前提。各省市考试院或本校另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各专业不作分省市计划,按照录取规则全国统一排序录取。各省市文化成绩(原始分数)按满分750分统一换算,再按照录取规则计入综合分。各专业文理兼收,艺术类不分文理的专业录取时文化成绩的计算不考虑文理科之间的分值差别。我校录取时不限定外语语种,进校后外语教学为
3、
四、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
五、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经上海市物价局批准,我校2018年收费标准为:
艺术类(含
住宿费:每生每年1400元(4人一间)。
六、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及保障制度
我校设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制度,并协助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学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按规定参加上海市高校统一的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同时,学校还将为在读学生投保团体平安
我校将对2018级录取考生设立“新生奖学金”。同时,上海市教育发展
七、招生咨询
考生可登陆我校官网查阅相关信息,也可通过我校官网内招生热线或扫描二维码后进行网上咨询。
官网网址:www.siva.edu.cn
招生热线(工作日9:00-16:00):021-67823033、67823034
八、投诉监督
我校艺术类招生考试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举报电话021-67822053
九、学校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松江大学园区内)
邮政编码:201620
2018年1月8日
*本简章的解释权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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