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级新生:
为做好2018年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
一、申请范围
通过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平行志愿投档省份为首轮投档考生)被正式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和注册手续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
二、奖励标准
三、申请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评为一等奖学金:
1. 文、理科新生高考折合成绩列我校全部录取新生中排名前1%,且高考成绩列在生源所在省份该科类所有批次我校录取新生前1%,同时高考总分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控制线及以上。
其中:折合成绩=(考生成绩÷生源所在省份科目总成绩)×100。
2.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数学、物理、
3. 艺术类专业新生在高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正式文艺比赛中(限声乐、器乐、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评为二等奖学金:
1. 文、理科新生高考成绩列在生源所在省份该科类所有批次我校录取新生前3%,且高考总分在当地本科第一批控制线线下5分(含)以内。
2. 艺术类专业新生在高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正式文艺比赛中(限声乐、器乐、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评为三等奖学金:
1. 文、理科新生高考成绩列在生源所在省份该科类所有批次我校录取新生前6%,且高考总分在当地本科第一批控制线线下10分(含)以内。
2. 艺术类专业新生在高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正式文艺比赛中(限声乐、器乐、
四、申请和评定
(一)符合条件的新生须填写《
(二)招生办公室将根据《
(三)若有提供材料不实者将取消其评定资格,并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相应处分。
联系电话:0523-80769090。
招生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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