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安徽省高等学校
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点: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3〕4号)文件精神及《
一、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
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和激励大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高校优秀毕业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各学院、教学点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推荐工作。
二、认真组织评选推荐
各学院、教学点对照《
三、严格执行指标要求
各学院、教学点严格按照学校下达指标评选推荐,不得突破。
四、评选推荐上报时限
各学院、教学点于3月3日前将评选情况报告(须经评议小组组长签字)、附件1-5(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6、7(纸质版)报送校学生处(就业处)。为便于工作,请各学院、教学点确定一名联系人。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58-2560336,邮箱:472271554@qq.com。
附件:
1.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3.2023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花名册
4.2023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
5.XXX学院、教学点省级优秀毕业生评议小组名单表
6.XXX学院、教学点省级优秀毕业生评审会议记录
7.2023年优秀毕业生联系人名单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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