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深化高等教育招生制度改革,探索高职人才选拔新途径,选拔综合素质好或有特长的优秀毕业生到高等职业院校学习,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5]1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性质
学生在校完成规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校名为
第三章 学校概况
学院坐落在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域,紧临大学城,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现开设
学院重视学习和借鉴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以能力培养为中心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并重的教学体系,以技能实践能力培养为中心,积极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认证制度,加强学生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
学院已成为国家级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计划
一、招生对象
已获得2016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考生号(含对口招生)的普通应历届高中毕业生、中职(含技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编制原则: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编报201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的通知》(皖教秘发[2015]19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及我院现有师资及教育教学资源,以培养社会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原则编制分类考试招生计划。2016年我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1000人,见下表。
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与计划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计划 | ||
合计 | 文理 | 中职 | |||
1 | 三年 | 50 | 50 | ||
2 | 三年 | 50 | 50 | ||
3 | 三年 | 90 | 50 | 40 | |
4 | 三年 | 50 | 50 | ||
5 | 图文信息处理 | 三年 | 50 | 50 | |
6 | 三年 | 50 | 50 | ||
7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三年 | 50 | 50 | |
8 | 三年 | 50 | 50 | ||
9 | 三年 | 50 | 50 | ||
10 | 三年 | 50 | 50 | ||
11 | 数字图文信息技术 | 三年 | 40 | 40 | |
12 | 版面 | 三年 | 50 | 50 | |
13 | 三年 | 50 | 50 | ||
14 | 三年 | 90 | 50 | 40 | |
15 | 三年 | 50 | 50 | ||
16 | 三年 | 50 | 50 | ||
17 | 国际 | 三年 | 40 | 40 | |
18 | 三年 | 90 | 50 | 40 | |
合计 | 1000 | 880 | 120 | ||
注:具体招生计划以安徽省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
第五章 报名及时间安排
一、2016年3月1日(10:00)-4日(16:00),考生在各市指定的报名点进行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报名。
二、2016年3月20日(8:00-11:30),全省统一文化素质
三、2016年3月25日前,省考试院划定文化素质
四、2016年4月7日下午(2:00-5:30),文化素质
五、2016年4月18日,公布预录取学生名单,并在我校网站公示。
六、2016年4月28日-29日,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
七、2016年5月4日,我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另行通知。
第六章 考核
一、考核方式和内容
根据安徽省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
考试总分为600分,其中省级统考的文化素质
省统考文化素质
(一)职业适应性
1. 职业适应性
笔试部分,
面试采用抽签形式现场问答,满分200分,答题时间原则上每生不超过15分钟。
2.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我院《
职业适应性
沟通能力
(二)职业技能
职业技能
笔试部分,
面试采用抽签形式现场问答,满分200分,答题时间原则上每生不超过15分钟。
二、考核时间和地点
(一)考核时间:2016年4月8日 9:00-17:30
(二)考核地点:
(三)考生须知: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三、免试及加分政策与分值
1.获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安徽省教育厅举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经审核通过,可直接免试录取。
2.安徽省教育厅举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者其他省级技能竞赛二等奖获得者总分加20分,三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0分。地市级组织的技能竞赛或行业组织的技能竞赛,三等奖获得者总分加5分,二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0分,一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5分。
3. 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专业技能证书(如
4.退役士兵可加5分。获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可加10分。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加15分,根据立功等级,最高可加20分。单项计最高分,不累计。
5.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填写《
学院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我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履行加分手续。如考生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累计加分,总加分不超过20分。
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并上报有关部门按规定严肃处理。
第七章 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分类考试招生录取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划线原则
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总成绩分文、理和中职科类按1:1比例分别划分录取控制线。
三、录取办法
(一)分类招生录取时,优先录取免试生,其他考生依据其考核
(二)根据专业需要,色盲、色弱者不能报考我院
(三)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院分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分类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第八章 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学院成立由院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分类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二、成立由分管
三、参与招生的所有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
四、违规处理。凡在自主招生中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
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
第九章 其他
一、学生资助政策
(一)奖助学金:按学生在校德、智、体等综合测评成绩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二)临时困难补助:学院每年从学费中提取部分资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缓交学费:对于家庭确实贫困、一时难以缴齐学费的困难新生,学生在入学时可持当地相关部门的困难证明向学院申请办
(四)助学贷款: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贫困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给予贴息和风险保证金。
(五)学费减免:学院每年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学费减免。
(六)勤工俭学:学院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二、学费标准
(一)学费收取标准: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所核定的收费标准。
(二)学生公寓收费标准:800元/年(6人间)。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安徽省有关最新文件为准。
三、联系方式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220号
电话:0551- 63838746、63817970
网址:http://www.ahcbxy.cn
联系部门:
交通提示:市内乘坐18、52、55、57、150、901路公交车到天都路站下;自驾者可以从绕城高速金寨路出口下,往南一公里,顺繁华大道往东一公里过天都路口即到。
第十章 附则
本章程由学院分类考试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二O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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