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内普通高校:
为做好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16号)和《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甘教发〔2022〕9号)有关要求,制定了《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23年1月19日
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
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普通专升本”)免试生招生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16号)和《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甘教发〔2022〕9号)(以下简称《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一)按国家计划招收的、具有甘肃省普通高校学籍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就读期间品学兼优、无违法违纪行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毕业生可免于参加全省统一考试,仅申请参加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能力
1.在教育部、人社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或团体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2.在教育部主导的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个人或团体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3.全国学生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3名的应届毕业生。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主办的数学建模竞赛、
4.在甘肃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5.高职(专科)在读期间在校期间学业综合成绩(学习成绩+思想品德成绩;学习成绩占比不少于80%)在本专业排名前3%的应届毕业生。
(二)在甘肃省应征入伍,退役并取得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招生院校和专业
招收免试生的学校及专业目录详见《2023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高职(专科)和本科专业大类对照表以及免试生招生学校及专业目录》。
三、招生计划
免试生计划纳入招生总计划,实行计划单列。省教育厅统筹下达计划,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发布。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单列并纳入免试生总计划。
四、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
2023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免试生招生工作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网络化平台管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13日8:00至16日18:00。网上报名开始后,符合免试生资格的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ganseea.cn/),点击“普通专升本”专栏,点击“网上报名”进入报名页面。根据提示进行注册报名、上传照片、网上缴费等。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二)考生上传照片要求: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背景颜色为白色,宽高应小于240×320(像素),且高不得小于宽,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K。
(三)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填写信息,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进行下一步操作,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四)志愿填报须按照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除医药卫生类)与普通本科、职业本科招生二级专业相同或相近对应的原则进行,在同一专业大类内可以跨二级专业报考。报考医药卫生类的考生须严格按照《2023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高职(专科)和本科专业大类对照表以及免试生招生学校及专业目录》备注栏具体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类)。不符合填报要求的视为志愿无效。
五、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月13日8:00至18日18:00。
省内学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外)资格审核由就读学校负责,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核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
(一)省内生源学校依据《方案》和本实施方案,制订本年度免试生资格审核确认工作实施办法并在校内公布。
(二)省内生源学校应在2月13日前对本校符合免试生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名单提前完成线下审核确认工作,并在校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三)省内符合免试生申请条件的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外),完成网上报名后下载并打印《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资格审核表》,向就读学校提交资格审核表及竞赛获奖等有关证明材料。
(四)省内生源学校按照规定对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未网上报名的视为放弃免试资格。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并打印《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核表》,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盖章后,由本人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退役证、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报告等证明材料。
(六)资格审核单位同时负责审核考生填报志愿是否符合《2023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高职(专科)和本科专业大类对照表以及免试生招生学校及专业目录》有关要求。对志愿不符合要求的考生,由资格审核单位负责联系考生修改志愿。待考生志愿修改成功后,方可确认考生本次报名及志愿填报完成。
六、招生录取
(一)免试招录方式为免除普通专升本招生全省统一考试,只参加招生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能力
(二)招生学校须对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招生学校汇总拟录取名单,并通过普通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三)免试生招录工作分两轮进行。首轮未完成免试生招生计划的学校进入第二轮免试生招生。
1.进入第二轮招生学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剩余招生专业及计划数,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
2.未被录取或放弃首轮报考机会的免试生可参加第二轮免试生招录。首轮未被录取的考生根据第二轮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重新填报志愿,首轮填报志愿自动失效。放弃首轮报考机会的考生,按照首轮网上报名要求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其他工作流程与首轮相同。
3.第二轮网上报名及填报志愿时间:3月9日8:00至10日18:00。
七、专业能力
首轮免试生专业能力
科目 日期 时间 | 3月3日(星期五) |
9:00-11:00 | 专业能力 |
第二轮免试生专业能力
科目 日期 时间 | 3月13日(星期一) |
9:00-11:00 | 专业能力 |
八、收费标准及经费保障
依据《关于大中专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0〕1915 号)执行,实行网上报名缴费。考生报名时须缴纳考试费和电子档案制作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报名考试费25 元;电子档案制作费每生30 元。招生学校按录取人数每生80 元标准向省教育考试院缴纳录取费。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对调整省教育考试院学历考试收费分成的复函》(甘财教〔2016〕58 号)规定,省教育考试院承担考生报名、录取等工作职责,收取电子档案制作费每生10元。免试生招生学校承担专业能力
九、工作要求
(一)省教育厅负责对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全程监督管理。
(二)生源学校及招生学校要加强管理,完善监督制度。结合本校实际,认真研究,集体决策,主动接受
(三)生源学校及招生学校须对免试生招生政策、免试生资格审核流程、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及时公开。
(四)对申请免试生资格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免试生资格,已被录取考生取消录取资格,由免试生资格审核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生源学校及招生学校未按本实施方案开展工作,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可给予停止该学校免试生申请及招生资格的处理,并对直接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违反《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以及其他
十、其他事项
(一)免试生在本科高校入学报到前未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自行放弃资格或未被录取的免试生,不再享受免试生招生相关政策,可以参加全省普通专升本招生统一考试。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全省普通专升本招生统一考试。其他未明事项按照《方案》执行。
附件:1.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
招生工作进程表
2.2023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高职(专科)和本科专业
大类对照表以及免试生招生学校及专业目录
附件1
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
免试生招生工作进程表
序号 | 工作阶段 | 工作内容 | 主办单位 | 完成时间 |
1 | 政策文件 | 印发《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 省教育考试院 | 1月中旬 |
2 | 政策文件 | 印发《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 省教育考试院 | 1月中旬 |
3 | 政策文件 | 免试生资格审核确认、免试生招生专业能力 | 生源学校 招生学校 | 1月下旬 |
4 | 资格审核 | 完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核,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 生源学校 省教育考试院 | 2月18日前 |
5 | 专业能力 | 招生学校 | 2月28日前 | |
6 | 首轮报名 | 生源学校向招生学校提交免试生申请 | 生源学校 招生学校 | 3月1日 |
7 | 组考 | 组织免试生进行专业能力 | 招生学校 | 3月3日 |
8 | 公示 | 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 招生学校 | 3月5日 |
9 | 拟录结果上报 | 汇总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 | 招生学校 | 3月9日 |
10 | 第二轮报名 | 生源学校向第二轮招生学校提交免试生申请 | 生源学校 招生学校 | 3月11日 |
11 | 组考 | 组织免试生进行专业能力 | 招生学校 | 3月13日 |
12 | 公示 | 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 招生学校 | 3月15日 |
13 | 拟录结果上报 | 汇总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 | 招生学校 | 3月19日 |
附件2
2023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高职(专科)和本科专业大类
对照表以及免试生招生学校及专业目录
本科专业 大类 | 本科招收专业名称 | 学校名称 | 对应高职(专科) 专业大类 | 对应高职(专科)专业 二级类 |
财贸类 | ||||
本科专业 大类 | 本科招收专业名称 | 学校名称 | 对应高职(专科) 专业大类 | 对应高职(专科)专业 二级类 |
电子类 | ||||
公安类 | ||||
本科专业 大类 | 本科招收专业名称 | 学校名称 | 对应高职(专科) 专业大类 | 对应高职(专科)专业 二级类 |
交通类 | ||||
本科专业 大类 | 本科招收专业名称 | 学校名称 | 对应高职(专科) 专业大类 | 对应高职(专科)专业 二级类 |
能源类 | ||||
农牧类 | ||||
生化类 | ||||
本科专业 大类 | 本科招收专业名称 | 学校名称 | 对应高职(专科) 专业大类 | 对应高职(专科)专业 二级类 |
土建类 | ||||
新闻类 | ||||
本科专业 大类 | 本科招收专业名称 | 学校名称 | 对应高职(专科) 专业大类 | 对应高职(专科)专业 二级类 |
艺术类 | ||||
装备类 | ||||
本科专业 大类 | 本科招收专业名称 | 学校名称 | 对应高职(专科) 专业大类 | 对应高职(专科)专业 二级类 |
装备类 | ||||
过程装备及控制工程 | ||||
本科专业 大类 | 本科招收专业名称 | 学校名称 | 对应高职(专科) 专业大类 | 对应高职(专科)专业 二级类 |
资源类 | ||||
注:1.高职具体专业可查阅教育部印发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 年)》。
2.报考
(1)
(2)
(3)
(4)
(5)
(6)
(8)
(9)
(10)
(11)
3.2023 届高职毕业班部分二级类专业考生,所学专业与专业原人才培养方案不符的,由就读学校统一向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可按考生实际所学专业跨类进行报考。2022 级学生严格按照所学专业规定的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4.各本科学校合理安排免试入学计划(原则上控制在总计划的20%左右),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超过免试计划的30%。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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