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翠湖四路1335号
五、基本办学情况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310亩(约873630平方米),各类校舍面积38万平方米,教学
学校下设12个二级学院,另设有体育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继续
学校是安徽省财经类人才培养、
为适应高等教育国际化需要,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韩国、阿根廷、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台湾
学校招生分数线连续多年持续攀升,稳居于安徽省同类院校前列。2012年,学校文、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分别超出安徽省二本线15分,33分,2013年文理科投档线分别高出安徽省二本最低控制线22分、27分。在毕业生就业方面,我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6年达到95%以上。
学校先后荣获安徽省文明单位、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安徽省大学生
六、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 类别 | 学制 | 招生 计划 | 公共课 | 专业课 |
| 01 | | | 4年 | 50 | 语文 数学 | 机械基础、电工与电子技术、机械制图 |
| 02 | | 财经商贸类 | 4年 | 50 | 基础 |
七、招生对象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技
八、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2.身体健康;
3.非安徽省户籍的考生报名,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65号)执行。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职业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上一年度参加对口招生统一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
九、报名办法
1.信息采集:考生于规定时间到县级招办或报名点,参加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报名基本信息采集。
2.现场报名:完成信息采集的考生,持报名点打印并盖章的考生报名信息表、本人身份证、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于3月10-11日来
3.缴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缴费。按照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号)文件核准的标准交纳报名考试费120元/生。
4、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3月21日8:00—16:00。
十、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
1.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工作由毕业学校所在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2.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按照安徽省普通高考有关规定执行。
3.考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考试
1. 2014年我校对口招生考试工作具体事宜继续按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04年安徽省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方案(试行)的通知》(教职成〔2003〕7号)执行。文化课按每门150分计算,专业课按300分计算,总分750分。
2.考试内容包括知识和技能。
知识部分考试内容依据教育部2009 年新颁布的教学大纲,可参考《2013 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技能部分考核内容依据
3.公共课和专业课由各招生院校联合命题。
4.考试时间
| 时间 | 3月22日 | 3月23日 |
| 上午 | 语文(9:00—11:30) | |
| 下午 | 数学(15:00—17:00) | 专业课(15:00—17:30) |
5.考试地点
考场设在
6.查分
考生可于3月28日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查分申请表,并由毕业学校招生办签署意见,于3月29日16:00前传真至我校招生办公室,由我校汇总核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经核查有误的通知考生,核查无误的不予通知。
十二、录取
1.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3月31日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一周后,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2.专业资格线:根据各类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照计划数与专业合格生源数1:2的比例,确定专业资格线,专业课成绩达不到专业资格线的,不予录取。
3.录取原则:专业课成绩达到资格线,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有无、等级高低相应优先;若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相同,按考试成绩总分排序,择优录取;考生考试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数学、语文、
4.调剂录取:对因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我校按考生志愿接收参加2014年安徽省其他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调剂录取。参加调剂的考生,考试科目须与我校缺额专业考试科目一致,且专业课成绩达到原报考学校的专业资格线。符合调剂的考生,按照我校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5.符合免试政策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免试录取申请表,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免试录取申请表交市教育局职教部门审查,并在免试录取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考生报名信息表和经盖章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免试录取申请表于3月18日交由我校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于3月19日参加面试,面试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
6.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报到: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印制并于录取结束后三天内发放完毕。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等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三、照顾政策
1. 获教育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联合主办的未纳入国赛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经学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
2. 获得安徽省教育厅联合主办的未纳入国赛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一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5分;二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0分;
3. 获得国家认定核发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总分加10分;获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总分加5分;
4. 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的考生,总分加10分;
5.
6.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总分加10分;侨眷,总分加5分,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在本省的眷属参照侨眷照顾政策。
考生在具备2至6中的两项以上(含两项)条件时,只享受其中最高一项。
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对口招生考试加分申请表,并将加分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加分申请表交由市教育局职教部门审查,并在加分申请表和加分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经盖章确认后的加分材料复印件、原件和加分申请表于3月10-11日现场报名时,交由我校审核,审核无误后公示。
十四、建档
录取考生纸质档案由学校(应届生)或市教育局对口招生部门(历届生)密封后寄送我校。
十五、管理与就业
2014年对口招收的本科新生,不再实行预科一年。在校学习期间的收费标准按普通高校相同专业收费标准执行;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的同等待遇;在校学生的管理按《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对口招生班的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十六、收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其中
十七、奖助勤贷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金等,奖助金额最高8000元/年。学生还可根据国家政策,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6000元/年。完善的奖助体系激励学生奋发进取、为困难学生提供生活保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2-5883647(兼传真)、5881961、5881020
网址: http://zsb.tlu.edu.cn/
E-mail: zb@tl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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