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发展需要,推进校园体育文化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有关规定,我校2018年继续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项目、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1.招生项目和招生计划
招生项目 | 场上位置 /运动小项 | 降分政策及招生计划 | ||
文化课单独考试 | 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 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 ||
男子足球 | 前锋 | 1 | ||
前卫 | 1 | 1 | ||
后卫 | 1 | 1 | ||
守门员 | 1 | |||
田径 | 男子中长跑 | 1 | 1 | |
女子中长跑 | 1 | |||
男子短跑 (跨栏) | 1 | |||
女子短跑 | 1 | |||
男子排球 | 二传 | 1 | ||
接应 | 1 | 1 | ||
副攻 | 1 | |||
女子篮球 | 前锋 | 1 | ||
中锋 | 1 | |||
后卫 | 1 | 1 | ||
网球 | 男子单打 | 1 | 2 | |
女子单打 | 1 | |||
武术 | 男子 | 1 | 1 | |
女子 | 2 | |||
注:
(1)田径各项目报考资格限定如下:中长跑项目限800-10000米,男子短跑(跨栏)项目限110米栏、400米栏,女子短跑项目限100-400米。各项目考核重点及专业
(2)同一招生项目有不同场上位置(或运动小项)、不同降分政策的,考生在报名时只能申请一个场上位置(或运动小项)和一种降分政策。
(3)报名人数、实际参加专业
(4)学校将根据各项目各场上位置(或运动小项)各降分政策生源情况确定最终拟认定资格生人数;如招生计划内的生源质量不达我校录取标准,则调减相应招生计划直至取消,宁缺毋滥。
2.招生专业
降分政策 | 招生专业名称 | 分流专业 | 所属学院 |
文化课单独考试 | |||
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 |||
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 |||
劳动人事学院 | |||
公共 | |||
社会与人口学院 | |||
注:“招生专业名称”为高考志愿填报及录取专业名称,入学后可就读专业为对应的“分流专业”。
二、报考条件
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
2.如考生所在省(区、市)组织高水平运动队专业统测,则考生必须参加该统测且成绩合格;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注:
考生所参加的比赛必须为教育部学生体协、省教育厅或国家体育总局、省体育局官方主办的正式比赛。
考生报考的运动项目与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申请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三、网上报名
1.我校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分项目、分场上位置(或运动小项)、分降分政策报名,考生不得兼报。招生项目、场上位置(或运动小项)、降分政策一经选择并提交后,不可更改。
2.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并按照要求以照片形式上传以下材料(纸质材料不需要邮寄):
(1)《
(2)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均需上传);
(3)综合素质评价表(如无法提供则需提交经中学盖章的说明);
(4)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如等级证书仍在办理中,须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报到时仍未能提供正式证书者,不予报到);以及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ydyeducation.com/)运动员等级证书核对结果截图;
(5)已获得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一次比赛的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复印件(三者必须为同一比赛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报名无效;请将本人名字标出;如秩序册、成绩册原件过厚,可仅上传封面、目录和有本人信息的相关页面,但报到时须提供整册原件);
注:集体项目考生须上传由团队组织和训练单位盖章确认的考生在相应比赛中为主力队员的证明(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1);
(6)考生所在省(区、市)组织高水平运动队专业统测的,须上传统测成绩证明;
(7)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上传经省级教育部门认定的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注:以上所有材料报到时须提供完整原件,以进行现场确认与查验。原件缺失的取消
四、选拔程序
1.初选
凡报名考生须如实填写本人运动成绩,我校根据学校运动队发展的实际需要和申请者的条件,对申请者进行初选后确定入围
入围
注:入围
2.专业
(1)各项目专业
(2)我校将根据考生专业
(3)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
3.文化课考试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申请文化课单独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相关考生应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我校将根据项目发展需要,结合考生成绩总体情况,划定文化课统考总成绩合格线,并将视情况划定各科目单科合格线。
(2)其他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化课考试。
4.资格确认
我校根据各运动队发展需要,综合考虑考生专业
资格认定时,各项目申请不同场上位置(或运动小项)、不同降分政策的考生分开排队。
对于专业
以上所述“高考成绩”均为高考实考分,不含政策性加分。
三档考生的认定比例,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最终资格生名单和录取标准由
五、录取办法
1.成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生的考生,须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获得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资格生资格的考生除外),并于高水平运动队所在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所在具体批次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录取时严格按照公示的资格生降分政策执行。
3.我校在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时,根据相应降分政策的限报专业、高考成绩和个人专业志愿,确认录取专业。学制为五年。
4.考生取得高考成绩后,须登录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志愿反馈系统反馈高考成绩和志愿信息。
六、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即日起至3月11日24点。
2.公布入围
3.报到、文化课考试及政策说明会:3月23日。
注:其中,申报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应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相关要求,于3月1-15日报名,4月21-22日参加考试。
4.专业
5.公示资格生名单:4月初。
注:文化课单独考试资格生名单于5月14日后公示。
6.网上反馈成绩及志愿信息:6月25-30日。
7.网上录取:7月。
七、违规处理
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
八、入学复查及在校期间管理
1.新生入校3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专业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学生在校期间,必须认真参加并完成体育运动队的训练和比赛任务,不得因转会、出国留学、去俱乐部试训、参军入伍等任何理由提出休学申请。学生无故不参加运动队正常训练视为旷课,将依照《
九、联系方式
阳光招生信息平台:http://rdzs.ruc.edu.cn
电子信箱:zsb@ruc.edu.cn
联系电话:400-0123-517(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报考及招生政策咨询)
010-62511509(体育部,负责学生管理及专业训练方面咨询)
学校监察处:jijian@ruc.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十、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办法的有关规定均适用于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属于
2018年2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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