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安徽省阜阳市清河东路741号
五、学校概况;
学校创办于1956年,1977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8年设立阜阳师范学院,2008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等级,2009年启动研究生培养, 2019年6月更名为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8836人、研究生565人,占地114.34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85.15万平方米。学校设置17个教学学院和继续
学校现有专任
六、招生对象
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技
七、招生专业和计划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学制 | 招生类别 | 学费(元/生/年) |
70 | 4年 | 农林牧渔类(养殖类) | 3900 | |
60 | 4年 |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 3500 | |
70 | 4年 |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 3500 |
注:各专业学费最终按2021年省物价部门核准执行。
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工作由毕业学校所在市教育局按照安徽省普通高考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九、报名办法及准考证领取
参加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本科对口招生考试报名。
(一)报名
时间:2021年3月26日10:00至3月31日16:00
方式: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网站(gkbm.ahzsks.cn)进行填报志愿。
每位考生可选择填报1所本科高校的1个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志愿。
具体报名流程详见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二)审核
1.报考我校的应届毕业生,填报志愿后,请立即与所在学校联系,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表》复印件。所在中职学校要对报考我校的考生学籍进行严格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汇总,统一出具《XX职业中学2021年具有三年及三年以上学制中职学籍考生证明》和《XX职业中学2021年具有三年及三年以上学制中职学籍考生信息汇总表》(附件1、2),并将上述材料(学籍表、证明、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后扫描生成PDF文件连同《XX职业中学2021年具有三年及三年以上学制中职学籍考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版于3月27日-4月1日上午10点前发送至邮箱zjc@fynu.edu.cn(邮件统一命名:**学校对口招生学籍证明材料),由我校汇总审核,对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准参加考试。
2. 3月27日-4月1日上午10点前,历届毕业生须将本人中职毕业证(内页)、学籍表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并扫描成图片(jpg或jpeg图片格式)后发送至邮箱zjc@fynu.edu.cn,邮件统一命名:姓名+2021年对口招生学籍证明材料。
(三)缴费
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交纳120元报名考试费。考生须于4月2日—4月6日17点前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后,方为报名成功,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无法参加考试。具体缴费操作流程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打印。4月21日—4月23日,考生登录我校2021年对口招生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注:
十、考试
(一)对口招生实行“知识+技能”选拔方式,总分750分。
知识部分:考试科目包括文化素质
技能
对口招生考生文化课合格者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考试。
(二)考试内容依据《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专业理论和技能
(三)考试方式。文化素质
专业理论
十一、查分
考生可于4月29日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义的,可在招生信息网下载查分申请表,由毕业学校或所在市教育局职教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4月30日上午11点前发送至邮箱zjc@fynu.edu.cn(申请务必留有手机号码且保持畅通),由我校汇总核查。经核查有误的通知考生,核查无误的不予通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具体成绩公布及查分截止日期另行公布,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十二、鼓励政策
严格按照《2021年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皖教职成〔2020〕7号)的文件精神执行。
(一)近三年来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填报学校志愿,需参加文化课考试且达到省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经我校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
(二)在职在岗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可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符合鼓励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2021年
免试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4月13日携带身份证、加分(免试)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到我校正行楼1411室参加面试。4月14日,公示免试预录取名单。如考生未通过面试,还可继续参加4月24日开始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考试。
加分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于4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间将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交到正行楼1407室进行复审,对无法提供加分材料的考生取消政策加分。
十三、录取
(一)录取原则
文化素质
文化素质
符合免试录取的考生,经面试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且文化素质
录取通知书预计于8月中下旬与秋季普本招生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出。
(二)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三)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同时要调查清楚责任,依法予以处理。
十四、管理与就业
在校学习期间的收费标准按普通高校相同专业收费标准执行;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专业学生的同等待遇;在校学生的管理按《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对口招收的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十五、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
十六、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0558-2596225
联系地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
邮编:236037
十七、举报方式
我校考风考纪举报电话:0558-2596174;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十八、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十九、其他须知:
1.本章程如与安徽省教育厅的规定相冲突,以安徽省教育厅的规定为准。
2.考生填报的信息、提交的证明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获取考试和鼓励政策资格的考生,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十、疫情防控
我校在组织面试、考试等环节中,根据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
二十一、本章程由
附件1:
附件2:
附件3: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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