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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关于2023年“国优计划”遴选在读研究生的通知

| 来源:清华大学 1940

2023年,教育部启动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国优计划”),旨在“推动高水平高校为中小学培养研究生层次高素质教师,让优秀的人培养更优秀的人,夯实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础”。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入选“国优计划”的学生在修完规定学分后,可享受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等改革政策。

我校是实施“国优计划”的首批试点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和《清华大学“国优计划”实施工作方案》,“国优计划”项目学生应完成不少于18学分的教育学、心理学、中小学课程教学、科学技术史等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学习,以及不少于8学分的教育实践。

现面向在读研究生遴选2023年“国优计划”研究生,相关要求和安排如下。

一、申请人申请

1.申请条件

(1)清华大学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含2023级研究生),本科阶段所学为理工科专业,并且有志于在毕业后成为中小学科学类课程教师;

(2)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优秀,身心健康,学有余力,无违法违纪记录;

(3)应征得指导教师同意,且距离毕业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学年,即预计毕业时间不早于2024年6月。

2.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17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http://wenjuan.tsinghua.edu.cn/s/Uf6bIn/,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点击提交。

3.材料提交

申请人应于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19日16:00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并保留原件备查,逾期不予受理。

(1)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正反面);

(2)本科阶段成绩单;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4)研究生阶段成绩单;

(5)“国优计划”报名表(见附件1):填写完整并完成签字、盖章后提交。曾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在读研究生经校团委审核推荐可直接认定教育实践学分。

请将以上材料按顺序合成1个PDF文档,命名为“姓名+在读研究生国优计划”,发送至邮箱jyyyjsb@mailoa.tsinghua.edu.cn。

二、材料审查

教育研究院组织材料审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研究生名单。

三、综合考核

教育研究院组织综合考核,重点考查申请人对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的了解和兴趣,以及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等方面的水平。

四、名单确定

教育研究院综合考虑材料审查和综合考核的情况,提出入选“国优计划”研究生的建议名单。研究生院核准后,在校内公示拟入选“国优计划”的研究生名单,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完成公示后,研究生院按教育部要求提交最终入选名单。

五、注意事项

入选“国优计划”的研究生存在以下情况的,将被取消入选资格。

(1)在“国优计划”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

(2)未能在学校规定年限内获得所在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学位;

(3)在获得所在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学位时,未能完成“国优计划”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

(4)出现违法违纪情况;

(5)“国优计划”项目培养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况。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2788281

电子邮箱:jyyyjsb@mailoa.tsingh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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