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的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项目,已经公示并完成异议处理,共计1998项成果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经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依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规定,报经国务院批准,上海市黄浦区卢湾一中心小学吴蓉瑾等申报的《数智技术与情感教育双驱动的小学育人模式实践探索》、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行知小学杨瑞清等申报的《大情怀育人:扎根乡村40年的行知教育实验》、
教育部批准,北京市东城区史家胡同小学洪伟等申报的《“服务中成长”:协同育人的创新实践》、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段福生等申报的《区办中职学校“大地课堂”育人创新实践》、
在全国开展教学成果奖励活动是加快建设教育强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是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和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检阅和展示。本次获奖项目,是广大教育工作者坚守三尺讲台、潜心教书育人取得的创新性成果,充分体现了近年来广大教育工作者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严谨笃学、教学改革方面所取得的进展和成绩。希望获奖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陶冶道德情操、涵养扎实学识、勤修仁爱之心,积极探索新时代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升教书育人本领,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动超前布局、有力应对变局、奋力开拓新局,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学习和应用好获奖成果,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更好发挥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
来源:(教育部)教育部关于批准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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