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2023年招生计划:
1、广西艺术学院根据招生专业及生源情况拟定本年度招生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公布,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计划》。根据文化和旅游部、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西藏、新疆基层文化人才共建培养项目实施方案》精神,我校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在西藏、新疆投放分省计划,详见广西艺术学院后续发布的西藏、新疆基层文化人才共建培养项目说明。
2、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规定的报考条件的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均可报考广西艺术学院。
3、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计划编制原则具体如下:
1.广西生源
(1)除音乐演奏类、国标舞类外,其它考试类别编制所有专业的分省分专业计划。
(2)音乐演奏类、国标舞类专业不单独编制广西分省计划,全国按不分省计划编制。
2.外省生源
(1)除音乐演奏类、国标舞类外,其它考试类别专业在外省不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录取时,根据各省各专业生源情况予以安排招生计划。
(2)音乐演奏类、国标舞类专业全国按不分省计划编制。
4、普通二本类专业面向部分省份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
广西艺术学院2023年招生范围:
1、广西艺术学院除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仅招收文史类考生外,其它专业文理兼招。
2、广西艺术学院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面向全国招生。音乐表演(民歌演唱)、音乐教育(以舞蹈为主)仅面向广西招生。
3、普通二本类专业按分省分专业计划面向部分省(区、市)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