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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遇到特殊情况应如何处理,这四点要牢记!

| 来源:河北教育考试院 1831

1、因交通原因不能按时到场

考生在考前应到考点实地看一看,由此计算时间和路线。出发时要留有余地,以防迟到。万一发生交通堵塞或交通事故,考生可以出示准考证,求得公安交警的帮助。

2、丢失或忘带准考证、身份证

每科考试,监考老师都会按规定查验准考证、身份证。考生万一丢失或忘带,在入场时向考点报告,由监考老师会同考点主考核对准考证存根、进行人脸识别等,确定无误后可以先参加考试。准考证到当地招办办理补发,身份证到公安派出所办理,在下一场考试前,要交验准考证、身份证。有带队老师的,考生可请带队老师帮助。

3、考场上突然身体不适,如呕吐、腹泻等

出现这种现象多半是考生精神过于紧张、饮食不洁或休息不好所致。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应及时向监考老师示意,监考老师会及时与考点办公室联系,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治疗。若考生中途需离开考场,须工作人员陪同,治疗后可继续应考,但耽误时间不补。

4、试卷漏印或字迹不清

考生如遇试卷漏印或字迹不清应及时向监考老师声明,申请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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