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3〕7号)精神和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要求,现对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说明如下:
1.公示时间:2023年5月23日至5月31日,初审通过考生名单见附件(按报名号排序)。5月24日14:30后,考生可以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查询初审结果和初审分。
2.网上确认考试及交费:初审通过的考生必须于5月31日前,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完成面试网上确认并交纳
3.面试安排:我校拟定于6月11日进行面试考核,初审通过且已完成面试网上确认并交费的考生须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中学公章的“
4.联系方式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反映。
咨询电话:025-85427320
监督电话:025-85428753
电子邮箱:zsb@njfu.edu.cn
南林大2023年江苏咨询1群:535175113
南林大2023年江苏咨询2群:442325331
南林大2023年江苏咨询3群:716787965
5.友情提醒:根据《国
6.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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