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
名单公示期从2023年4月27日至5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按以下方式反映:招生办公室:025-84892899;监察处:025-84891546;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拟定结果将上报教育部,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进行集中公示,最终结果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为准。对部分组织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
名单公示期从2023年4月27日至5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按以下方式反映:招生办公室:025-84892899;监察处:025-84891546;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拟定结果将上报教育部,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进行集中公示,最终结果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为准。对部分组织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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