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与专业类别
1.艺术类专业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相关报名、体检、文化考试等工作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规定执行。
2.我省艺术专业招生分为:
3.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统考(我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和校考(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所有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省统考,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其校考成绩才有效。省统考成绩合格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成绩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填报艺术类志愿。
二、专业省统考
4.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2021年艺术类省统考将“考评分离”扩大到播音主持类。其中,音乐类声乐主科、播音主持类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分散实施;音乐类器乐主科、舞蹈类由省招办集中设点考试。各专业类别省统考考试说明见附件1—7。
5.考生凭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入场须接受身份验证(身份证识别、指纹识别、照相)及金属探测器检查。参加专业个体
6.对省统考过程中违规的考生,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逐级报省招办处理。
7.省统考各专业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全省集中评分。其中:编导制作类和音乐类笔试科目,按照高考语文科目评卷办法,实行网上评分;
8.成绩公布时间。笔试科目(
9.对本人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核。申请复核的,须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省招办不直接受理考生申请。复核结果由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通知考生。复核只检查考生试卷或考试音视频与本人信息对应是否一致、是否漏评、分数合计是否存在差错,不复核评分宽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对复核发现错误的,予以纠正。
三、校考
10.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
11.省外高校在豫设点组织校考的,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办理。
12.我办向校考高校提供艺术类考生
13.各高校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艺术类信息交互系统报送校考合格名单及校考成绩库。
14.对在艺术类校考中违规的考生,由组考高校对其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按照教育部要求,将违规事实、相关证据及处理意见按照要求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书面报送我办,由我办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由高校组考负责人或考点负责人将其移送公安机关。
四、工作要求
15.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肆虐,多国单日确诊病例不断创下新高;秋冬时节进入流行病高发期,国内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暴发疫情的风险依然存在,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任务仍然艰巨,容不得半点疏忽大意。招生考试机构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原则,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艺术类考试工作,依法、科学、精准、因地制宜制定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考生所在学校要认真落实考生健康排查、防护教育和考生管理要求,考点学校要按照考试工作安排,精心组织考试实施,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组考防疫工作按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南》的通知(教招办﹝2020﹞239号)的要求执行,要规范做好考前健康排查、考点出入管理、考试场所消毒、涉考人员安全防护、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理等工作。省招办将下拨专项经费用于各地组考疫情防控工作。
16.严格考试组织管理。各地要参照高考考务有关管理规定,细化完善艺术类省统考安全保密、考试组织、监督管理、应急处理等办法。要严格考试工作人员选聘与
17.严肃查处考试违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和校考均属于国
五、其他
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填报志愿、投档办法以及录取有关事宜另文印发。
附件:
3.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
4.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编导制作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说明
9.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校考违规考生登记表
通信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1号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普招处
邮政编码:450046
电话及传真:0371—68101519(传真) 0371—68101525
文章来源:河南省教育考试院 河南省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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