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
二、就读校址 | 春季招生新生就读临港新城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层次学制计划数专业说明按类招生的专业所含专业与当年秋季高考相同,入学后按学校相关规定和办法确定专业。 | ||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的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学校设置外国 | ||
九、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号)中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3年春季考试招生。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 色盲色弱不宜报考 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有隐瞒病情病史者,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
十一、自主 | (1) 考生志愿填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上海市公布的春季考试招生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可于2023年2月13日9:00-21:00,2月14日9:00-16:00期间,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其中,应届高中毕业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2) 学校划定资格线。2月16日,学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分专业划定自主 (3) 考生选择 (4) 学校 我校自主 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52号)文件规定,考生若缺考我校自主 | ||
十二、录取规则 | (1) 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 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自主 (3) 预录取及依次递补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春考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自主 (4) 公布预录及候补名单:3月1日-7日,学校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 (5) 预录取确认。预录取考生、候补录取资格考生须于3月8日-9日通过“上海招考热线”办理录取专业信息登记。候补资格考生按顺序依次候补。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 标准 | | |
住宿费标准 | 1200元/年 (沪教委财〔2012〕118号)。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 ||
十四、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30余项奖学金、10余项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学校 监督电话:61900294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https://www.shou.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s://zsjy.shou.edu.cn/ 招生咨询:61900607、61900608、61900609 (接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 ||
十七、其他须知 | 1. 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个人档案所在地办理纸质档案转递手续。 2. 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3. 春招考试与录取工作日程安排按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和通知执行,自主 4. 春招录取考生与2023年秋季招生新生同时入学。 5. 本章程解释权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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