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相关招生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2006年9月,根据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签署的
第三条
学校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部)唯一直属的全国重点
第四条
学校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单三条9号。
第五条
学校凭借独特的学科、专业优势,培养高层次创新型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修订印发招生简章,组织实施招生录取,统计招生信息和招生资料的核对、归档工作,开展招生考试工作的改革和研究。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学校的招生工作自觉接受上级的监督,并愿意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第九条
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单三条9号
邮政编码:100730
E-Mail:gkzs@pumc.edu.cn
传真:010-65133091
招生咨询电话:010-65105809(临床),88771239(
网址:http://gkxc.pumc.edu.cn
第三章
录取
第十条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采取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的方式。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除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就读
第十六条
凡发现提供高考录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退回户口所在地。
第四章
收费及其它
第十七条
2021年学校的收费标准为:
第十八条
学校为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设有多项奖学金,而且获奖面较宽。学习成绩优秀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除可获得各项奖学金外,还可申请国家设立的助学贷款,也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学校还有减免学费的助学措施。
第十九条
学校在各省、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情况参见当年的招生简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涉及内容以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为准。
来源: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