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
第二条
第二章 学 校 概 况
第三条学校创建于1978年,是一所中央与北京市共建,以北京市管理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相结合,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工程实践特色。学校确立了“立足北京、依托行业、服务首都、面向全国”的发展定位,全面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
第四条学校设有清源、康庄、燕山三个校区。清源、康庄两校区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相距约3公里,是学生主要学习生活场所,另有燕山校区以学生实习为主。学生成绩合格颁发
第三章 招 生 机 构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对普通本科招生录取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招生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由
第六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纪检、招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实施并监督招生工作。
第七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由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四章 招 生 计 划
第八条学校招生计划根据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统筹考虑社会需求、办学条件、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进行编制,不设置预留计划。学校执行国家指令计划(
第九条年度招生计划报学校招生委员会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经
第十条学校
第五章 录 取 规 则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区、市)的招生录取相关制度进行,由学校和省级招办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投档规则接收考生电子档案。学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参照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和投档规则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三条学校调档后,采用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即按照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生源省份考试院同分投档的排序规则排队,由高到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对进档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一般不退档,如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按高考总分由高到低排队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同分投档且同排位考生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科综合,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和理科综合。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学校各专业录取时不限定男女比例,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大学
第六章 新 生 入 学 及 其 他
第十七条考生可拨打报考咨询电话或登录学校网站了解学校情况和录取情况,录取专业以通知书为准,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
第十八条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要求到校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第十九条学生一律按学年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按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物价管理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学费4200~5000元每年每生,详见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住宿费为750~900元每年每生。
第二十条学校实行新生奖学金制度,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获得新生奖学金。学校建立了由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
第二十一条为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空间,学校根据教学资源情况,在学生入校一年后,本着尊重学生意愿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择优录取,允许学生自由转专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
附注:
1、北京市“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计划”招生按照北京市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外培计划”专业原则上要求
2、浙江和上海考生须满足我校相应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学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同排位考生录取专业时参考。
3、江苏省按照当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我校要求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另一选测科目不作要求。学业水平
4、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当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按要求实行考生网上动态排名精确填报的办法,学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进行,以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安排专业。
咨询电话:010-81292235/81292236 18618229115/18618229125
学校网址:http://www.bipt.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bipt.edu.cn
招生电子信箱:zhaosheng@bipt.edu.cn
招生微信公众账号:biptzs
(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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