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规定和《
第二条学校校名为
第三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2017年入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统招普通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四条学校设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领导开展学校本科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我校2019年继续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学生(港澳台
第八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九条我校2019年按学科大类招生的有:
按专业招生的有:
除
第十条按学科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以后将按学科大类统一组织基础教学,1-2学年以后,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就业意向、教学资源等情况,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继续学习,毕业时获得所选专业的毕业证书。
第十一条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我校的收费严格按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2019年普通本科学生(含港澳台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招生条件
我校招收的本科学生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有关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
第十四条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五条加(降)分政策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降分的考生,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全国性加、降分投档政策,但最大加分不得超过20分,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
第十六条专业安排
我校对进档考生(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除外)的专业安排以投档成绩作为主要依据,采取分数优先,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竞争同一专业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简称理综)/文科综合(简称文综)科目的成绩,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直至完成该专业计划。没有理综、文综的省份,以选测科目等级作为理综或文综的成绩进行比较。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参考考生成绩、所报专业倾向等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一志愿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如投档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一般不予退档。
第十七条外语语种
报考
第十八条相关科目要求
报考
第十九条男女比例
我校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均无特殊要求。
第二十条往届生
我校各专业对往届生没有附加要求。
第二十一条
我校招收的非西藏生源
第二十二条国家专项计划
我校承担国家专项计划,2019年继续面向教育部规定区域招生,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有关省份录取分数不低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三条高校专项计划
我校承担高校专项计划,2019年面向部分省(区、市)招生。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录取时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择优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有关省份录取分数不低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四条高水平艺术团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开展招收高水平艺术团试点工作的普通高校之一,2019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艺术团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若组织高水平艺术团统测的,考生须统测合格,且须通过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艺术团
第二十五条高水平运动队
我校是经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校之一,2019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若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统测的,考生须统测合格,且须通过我校的高水平运动队水平
第二十六条中外合作办学
我校的
第二十七条上海市、浙江省录取方案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我校各招生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按我校提前公布的2019年拟在上海、浙江招生的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执行。录取规则根据教育部及相关省份制定的录取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录取方案
1.
2.报考我校的考生学业水平
第二十九条内蒙古自治区录取规则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三十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
我校招收身心健康,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考生。除规定的条目外,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规定:
有以下情况者,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
有以下情况者,不宜就读相关专业
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关条目。
2.嗅觉迟钝或丧失,不宜就读
3.色盲不宜就读
4.严重口吃或患有发音妨碍者,不宜就读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招生体检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第六章 其他
第三十一条我校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经济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大力推进发展型资助项目,助力学生成才。相关申请程序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咨询电话:010-51423187。
第三十二条我校目前只提供
第三十三条我校的有关招生政策及录取结果等将及时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网址:jwzs.ca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10-62737682。
第三十四条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义,可向学校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经2019年第19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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